——2024年12月24日在湘潭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谷国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锚定“铸忠诚、强素能,优质效、勇争先,严作风、善作为”工作目标,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9538件,结案41422件,审限内结案率97.2%,中院受理4768件,结案4569件,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达标率100%,奋力跻身全省法院第一方阵,扭转了司法绩效连年靠后的被动局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等经验在全省法院推介。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经验获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主要领导表扬肯定,并受到市委常委会通报表彰。中院获评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13个集体、42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唐玉露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突出党建领航,在筑牢政治忠诚中擦亮司法底色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省高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6次,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出台《关于为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8个指导性文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夯实意识形态主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不断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第一属性,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中院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培训班5期,组织全员政治轮训2期,轮训党员干警728人次,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常态化开展“走找想促”,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将36条“金点子”变成解决问题的“金钥匙”,推深做实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
坚持高标准党建引领法院发展。推动党建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让党旗高扬、法徽闪亮。强化党性锻炼,依托红色资源开展“受洗礼・感党恩”党建活动,结对多家法院赴韶山开展党建联动,打造具有法院特色的韶山研学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习研讨、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检视整改,院领导讲授专题党课8次,开展专题读书班3期,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认真接受巡视巡察、政治建设督察及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检查,诚恳接受反馈意见,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努力做到案办结、事已了、制已成,不断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司法担当
维护社会稳定保平安。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3010件,其中中院审结730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54人,其中涉黑组织首要犯罪分子刘某某被判处死缓。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190件,对杀人犯彭某某等依法执行死刑。谢某某故意杀人案入选全国法院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依法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天润园”等非法集资案件5件,传销、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363件,追赃挽损4675.4万元。公开审理彭某某等敲诈勒索企业“以网牟利”案,鲜明昭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助力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涉毒品犯罪案件180件,实刑率100%。纵深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审结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6件,31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案件11件。始终坚持对腐败犯罪依法严惩,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9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13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护航经济发展强动能。深入开展“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民商事案件26535件,其中中院审结2551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中院获评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深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健全完善破产案件快速审理、预重整、“执转破”审查工作机制,审结破产案件96件,清理债务580亿元,23家企业重获新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步步高股份及14家子公司协同重整,积极稳妥推动风险处置、盘活资产,指导引入投资人17家,募集资金25亿元,是上市公司重整引入产业投资人最多的案例。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实现首批7家“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8367件,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积极参与“问题楼盘”处置和“保交楼、保交房”工作,加大“以判促调、以调促和”力度,审结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等案件993件,诉前调解房地产纠纷710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结涉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6222件。扎实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严保护”专项行动,强化专精特新企业权益保障,为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审结假冒“張新發”注册商标等侵权案件437件,“慕氏酒店”诉“慕思酒店”侵害商标权案入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优秀案例。成立全国首个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工作站,加大对“湘莲”“沙子岭猪”等地标产品司法保护。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审结环资案件58件。朱某等人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入选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典型案例。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判决66名被告人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增殖放流鱼类75万余尾,补植复绿200余亩。强化区域司法协作,签署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司法协议,发布绿色宣言,设立保护基地,努力打造跨区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作样本。
助推法治建设促公信。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893件,其中中院审结233件。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认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等90件。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08件。深化府院协同共治,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确保“出庭又出声”。聚焦矛盾集中、争议多发的征拆等问题,开展全过程实质化解纠纷活动,一揽子协调解决涉醴娄高速项目征拆纠纷10余起,妥善化解跨区域土地纠纷4件。涉案7.68亿元的桑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纠纷在中院主导下达成和解,实现多方共赢,受到市委表彰,经验做法被中央、省级多家媒体报道推介。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调撤案件101件,调解率18.98%,为全省最高,上诉率和申诉申请再审率全省最低,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回应群众关切中传递司法温暖
全力增进民生福祉。用心办好老百姓身边“小案”,精心做好司法为民这篇“大文章”。审结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民生案件3919件。依法保护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外卖小哥”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入选全省法院涉民生十大典型案例。用情断好老百姓“家务事”,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366件,发出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38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妥善审理生前“断亲”逝后争夺遗产等案,坚持把案件判公、把规则判明、把人心判暖,以公正司法引领社会风尚。创新“示范化调判、精细化剖析、协同化共治”工作机制,发布两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观点,诉前成功调解4994件,调解率高达82%,以“小物业”保障“大民生”。充分保障群众诉权,减免缓交诉讼费111件388.53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救助涉案困难群众75人151.7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努力兑现胜诉权益。执行工作事关党的威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湘执利剑2024”等专项行动,执结案件9165件,执行到位35.89亿元,到位率55.22%,其中中院执结673件,执行到位3.71亿元,到位率64.09%,高于全省均值。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出台执行联动实施意见,交叉执结重点难点案件242件,采用“以保促执”方式为湘电集团执行和解10亿余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先进制造企业试行“白名单”制度,屏蔽涉企失信信息352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健全查控拍卖机制,网络查控18260次,网拍成交614件2.44亿元,协助缴纳不动产司法拍卖税收4394万元。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纳入失信名单1476人次,限制高消费5762人次,司法拘留、罚款263人次,移送拒执犯罪16案16人。严格规范执行终本,深入开展“终本清仓”,清理终本积案1380件,切实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着力推进便民利民。全面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优化一站式服务窗口,出台解决立案难十条举措,全方位提供诉讼便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大格局,诉前化解纠纷12935件,同比增长53.11%,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加强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严防因工作不当,责任不实,造成风险隐患,引发安全事件和极端案件。聚焦社会综合治理,深挖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制发司法建议104份,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健全院庭长常态化接访机制,院领导接访处访463人次,包案化解信访老案15批107件,赴省进京访同比下降14.29%。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持续推出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普法产品,不断擦亮“巾帼红”法治宣讲和莲城普法品牌,深入学校、企业、乡镇、社区等开展普法宣讲127场受众23000余人次,发布普法案例等908篇,做实以案释法、以案析理。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审判机制改革。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省高院指令再审娄底两法院审理的钦某某诈骗案,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中院依法改判无罪。坚持以庭审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二审开庭率54.69%,同比上升17.85%。中院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树牢“五皮精神”,善用“五心方法”,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审执、信访全方面各环节整链条,着力化解矛盾、妥处纠纷,调解率达25.63%,高于全省法院均值。深化案件繁简分流,中院组建速裁团队,人均结案156件,平均审理天数仅14.37天,有效实现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司法效果三项提升。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搭建律师履职绿色通道,法院值班律师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充分发挥律师促公正、助治理作用。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职,换届选任人民陪审员480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984件,不断增强司法民主。
细化司法责任落实。认真落实“阅核”制改革,出台阅核实施细则,院庭长阅核案件11705件,切实压实审判监管职责。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案件16933件,占比40.88%。健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会诊疑难复杂案件238件,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32件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改。强化再审纠错,严防“程序空转”,再审改判27件,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优化审判管理监督。出台提质增效举措十一条,开展数据会商25次,发布工作提示、审限预警、情况通报等40余期,有效实现审判质量提升、效率提速、效果提档。强化案件质效监管,对临近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进行督办,长期未结案件保持全省最少状态。做深做实全员绩效考核,把“评案”与“考人”有效贯通,助推司法权力运行监管落地见效。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重点评查久拖不结、涉诉信访、代表关注等案件500余件,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五、抓实队伍建设,在勇于自我革命中锤炼司法铁军
提担当作为之能。精心组织举办“新时代·潭州法槌咚咚响”大讲堂培训班13期,公检法监司律及行政机关同堂培训2750余人次。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全市法院晋升法官等级31人,中院交流提拔20人,公招遴选13人,遴选员额法官3人,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开展岗位大练兵,在全省法院警务技能竞赛中取得近年来最好成绩。深化司法研究,中院司法大数据研究成果获最高法院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法院“数助决策”一等奖。承担国家级、省市级调研课题5项,65篇论文、案例在省级以上评选中获奖,2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以高水平理论研究助推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
强基层基础之效。升级改造中院审判大楼,建设好、使用好搁置多年的湘潭县、雨湖区新审判大楼,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点带面夯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基层基础。坚持文化引领,齐心聚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中院图书室被全国总工会评为职工模范书屋。丰富干警文化生活,以建国75周年文艺汇演、趣味运动会等为载体,全方位展示新时代法院干警风采。坚持强基导向,中院院领导赴基层调研指导44人次,走访企业25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个,不断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守清正廉洁之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入开展“两带头五整治”和“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办理举报线索46件,立案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强化廉洁司法教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督察工作要点,开展审务督察31次,发出通报7期,集中整治诉讼服务、庭审纪律、司法作风问题。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全覆盖,中院“有效填报率”排名全省前列,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湘潭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接受监督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认真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效办结代表意见建议11件、交办案件12件。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官履职评议,中院22名法官评议均为满意。深入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向代表委员推送《手机报》12期,走访代表168人次,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365人次,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专题调研,及时通报法院工作,办结委员提案。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邀请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法院活动378人次,让民主监督落地见效。诚恳接受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妥善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举办公众开放日11次,让司法活动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各位代表,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司法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还需加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存在不足;有的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不高、效果不佳,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队伍结构不优、能力不足、青黄不接问题仍然突出;基层基础存在薄弱环节,智慧法院建设还有短板弱项;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等等。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奋勇争先,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加快推进全市法院工作现代化,为中国式现代化湘潭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支撑和服务。
一是永葆对党忠诚,以更高标准提升政治站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请示报告制度,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坚决反对西方所谓的宪政、“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以更优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打击毒品、电信网络诈骗、性侵未成年人等重点领域犯罪,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严防极端案件和安全事件,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湘潭。妥善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长株潭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司法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府院联动,推进行政案件多元化解、实质化解、源头预防,助推建设更深领域的法治湘潭。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守护民生福祉。强化“如我在诉”“如我在执”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解决好司法领域群众关切的“揪心事”。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发挥调解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重要作用。抓实专业审判、释法说理和司法宣传,用“看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懂”的法理,让老百姓对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加强执行工作联动性、强制性、规范性,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四是深化管理创新,以更强力度推进司法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切实推进审判权、管理权与监督权有机融合。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办案平台和数据决策系统覆盖审判管理全流程。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绩效考评机制,持续强化案例发布、条线指导、问题通报,努力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五是坚持强基固本,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法官履职培训,推动“新时代·潭州法槌咚咚响”大讲堂形式创新、效果更好。激励干警敢担当、善作为,促进干警队伍筋骨强起来、格局大起来、形象好起来。持续推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全市法院干部结构不优、青黄不接的问题。深入开展法律理论与审判实务研究,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深化普法宣传,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声音。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初心如磐,使命在肩;行则不辍,未来可期。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敢立潮头、奋楫争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坚强司法支撑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