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工作机制启动仪式,副市长伍浩出席活动。
近10年来,湘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税务部门配合下,共吊销6796户长期停业、税务非正常的“僵尸户”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进行资产清算,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但目前,尚有5823户企业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造成要素资源闲置浪费,给企业相关人员信用带来影响。
湘潭市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在新《公司法》实施之际,出台《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率先在全省构建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推动该市经济良性发展和转型升级。
《意见》结合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程序进行明确。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超过一年且未注销的企业建立备选库,适量选取备选企业提供给市中院。市中院对备选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等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受理强制清算后将情况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实现强制清算企业信息与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实时共享。市中院指定的清算组对相关企业清算完毕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程序的裁定》等资料直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手续。
当天,湘潭市中院宣布受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的第一批(7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伍浩指出,推行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工作机制,是该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持依法依规、高效便民,确保稳步实施,保障企业投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组织保障,凝聚更大合力,共同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