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双向沟通,促进破产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7月19日,湘潭中院举行湘潭市管理人工作总结表彰会议暨“新时代潭州法槌咚咚响”大讲堂第十一期破产业务培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及培训由中院审委会委员戴忠华主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王莹,长株潭三市破产管理人,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清算)审判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培训。
会上,对我市管理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荣获首届“优秀管理人”的湖南百舸律师事务所等5家单位和田田等10名首届“管理人履职先进个人”进行了颁奖。
(颁奖现场)
培训邀请了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颜俊、湖南卓弘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阳仕新分别就做好管理人工作的实务经验和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征管问题进行了精彩授课。
(培训现场)
郑红对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担子”,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钉钉子”,扎实推进案件办理。三是要遵守法律规范,勤于“扣扣子”,严格规范履职行为,防范管理人履职风险。四是要提升履职能力,管理人要立足自身建设,进一步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注重机构内部团队协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力推进管理人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长效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