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民二庭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在省委政法委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被评为一类;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评为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政法委评为 2023年度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过去的一年,市中院营商环境工作交出亮丽答卷。“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法院重要政治任务和“一号工程”,统筹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以“四个坚持”为关键抓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位推动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市中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院长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专班化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专项行动任务清单47项,将40项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部门。
坚持多元解纷、靠前服务,推进涉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市中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贸促会等12个部门对接,建立联动调解制度,建立11个专业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矛盾多发的行业组织,整合、新设诉源治理工作站102个,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市人民法院全年涉企案件诉前调解成功5034件、司法确认585件,民商事一审收案数同比下降6.62%,该做法被省院简报推介。
坚持能动司法、履职担当,全力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全市法院共受理涉企民事案件12401件,结案10407件,调解撤诉3839件,全市法院共办结企业诉求1677次。出台《全市法院执行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十六条》,依法审慎采取财产性强制措施,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促成企业达成执行和解1107 案,屏蔽企业失信名单149条,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坚持延伸职能,问需于企,精准提供优质普惠法律服务。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共计302家,收集问题、意见、建议共109条,全部及时反馈落实。针对物业企业提出救济诉讼成本过高、法院裁判尺度不一问题,出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观点》,取得良好成效,全市法院物业纠纷案件下降30.54%。
新的一年,湘潭市中院将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效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