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长株潭“绿心”保护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在韶山召开。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湘潭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袁新天,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坚,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国文,韶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义及三地部分基层法院院长等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相关省、市专家学者,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会议由省法院民三庭(环资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伍胜主持。
在省法院的精心指导下,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长株潭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共同签署《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司法协作协议》(以下简称《协作协议》),旨在为绿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共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协作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严格落实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强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共同推进绿心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强化绿心地区环境资源立案审判执行事务协作,完善绿心地区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共同打造绿心地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立环境资源案件研究讨论和要案会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共享专家库,建立绿心地区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发布和环境司法联合宣传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环资审判学习交流活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等12个方面。
郭正怀指出,湖南法院结合省内生态环境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把审判执行摆在核心位置,以司法力量守护优美环境,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湖南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希望长株潭三地法院在今后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大环境资源审判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湘江生态环境和破坏长株潭绿心地区的违法行为,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以本次协议的签订为契机,推进长株潭三地法院环境司法联动,凝聚长株潭自然资源保护合力。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司法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助推环境资源审判诉源治理。要加强与高校协同合作,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健全环境审判法治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警、担当的环境资源审判铁军。
会上,湘潭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袁新天致辞。长株潭三市中院院长发表讲话,并向唐彬等6名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发放聘书。各参会基层法院院长、专家学者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株潭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加强对长株潭履行司法保护”为主题踊跃发言。
谷国文表达了对活动的美好祝愿,表示将与长沙、株洲两地法院,紧紧围绕跨区域司法协作,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共同为长株潭绿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建设河清岸绿、山水和谐的长株潭绿心生态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