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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湘潭中院以“四个坚持”为抓手,奋力开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局面
作者:新闻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4-04-17 09:46: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过去的一年,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出亮丽答卷。负责的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指标在全省排名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为全省第一名。在省委政法委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被评为一类。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湘潭市委书记刘志仁肯定性批示。还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评为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政法委评为 2023年度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法治是最好的菅商环境”。湘潭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法院重要政治任务和“一号工程”,统筹立审执各领域、各环节,以“四个坚持”为关键抓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服务保障湘潭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位推动营商环境专项工作

中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院长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专班化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专项行动任务清单47项,将40项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庭局。先后11次召开专项推进会,逐条逐项抓好指标落实。

坚持多元解纷、靠前服务,推进涉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贸促会等12部门对接,建立联动调解制度。针对涉企矛盾多发的重点行业,组建11个专业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矛盾多发的行业组织,整合、新设诉源治理工作站102个,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全市人民法院全年涉企案件诉前调解成功5034件、司法确认585件,民商事一审收案数同比下降6.62%,该做法被省院简报推介。

坚持能动司法、履职担当,全力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全市法院共受理涉企民事案件12401件,结案10407件,调解撤诉3839件,全市法院共办结企业诉求1677次。与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合作协议,在保护中心设立巡回审判庭,双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加大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狠抓执行效率,全年共执结涉企业案件4286件,执行到位29.55亿元。出台《全市法院执行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十六条》,依法审慎采取财产性强制措施,全市两级法院积极促成企业达成执行和解1107 案,屏蔽企业失信名单149条,为企业缓解债务压力、恢复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中小微企业破产快速审理。对符合重整条件的企业积极试行预重整,全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50件,结案 50件。推动步步高、泰富重装4家企业预重整顺利转入重整程序。

坚持延伸职能,问需于企,精准提供优质普惠法律服务

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全市法院共走访企业共计302家,收集问题、意见、建议共109条,全部及时反馈落实。针对物业企业提出救济诉讼成本过高、法院裁判尺度不一问题,出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裁判观点》,取得良好成效,全市法院物业纠纷案件下降30.54%。针对企业提出的送达难题,与市市监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企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工作的实施意见》(系湖南首例),该举措入选湖南法院 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大典型事例。

新的一年,湘潭中院将再接再厉,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效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湘潭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https://m.voc.com.cn/xhn/news/202403/19666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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