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关系对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影响至关重要。近日,湘乡市人民法院东郊法庭立足办好民生实事、护航辖区发展,依法适用法律妥善化解两起因相邻通行权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申请撤诉并撤回相关信访诉求,被告亦承诺撤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宗复杂的涉访、涉诉案件终得化解。
张某与沈某系同村同组村民,相邻而居,从村上主路去往张某家需从沈某家房屋前经过。2022年,沈某家拆除老屋新建房屋,2023年3月,沈某家在房屋外修建围墙。张某认为沈某修建的围墙占用其出进路,妨碍其正常通行,双方发生争执。2023年5-6月期间,张、沈两家因出进路通行问题引发了多次肢体冲突,张、沈两家均有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入院治疗,双方矛盾不断升级。期间,驻村工作队多次实地核查了解情况,龙洞镇派出所出警20余次,司法所、村委会多次现场组织调解,但矛盾始终无法化解,双方积怨愈发加深。后张某多次向龙洞镇人民政府信访,沈某亦对公安机关因肢体冲突事件做出的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并对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提起行政诉讼,给基层平安建设造成了隐患。2023年7月,张某家以排除妨害及人格权纠纷将沈某家告上法庭。
东郊法庭受理该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事关当事人生活和切身利益,涉诉之前往往积怨或冲突已久,如不妥善处理,很可能导致矛盾再次升级。同时承办法官了解到,两案在立案前,所在乡镇、村委会、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能成功化解,现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强烈,且沈某家也准备因该纠纷向法院提起反诉。本案因邻里纠纷而起,涉及张某、沈某及行政机关多方当事人,引发了包括1件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1件信访、2件民事诉讼,派出所频繁出警,公安、司法、当地村镇都为此案非常头疼。基于这些实际情况,我院高度重视,将两案标注为“四类案件”,由法庭分管领导亲自监督管理。
为彻底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分管领导带领东郊法庭全庭干警赶赴案涉房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测量,在了解双方房屋和沈某家围墙的布局、出进路现状及案件矛盾焦点后,我院会同乡镇、派出所、村干部在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工作从上午9点持续到中午1点,双方对排除妨害纠纷案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但在当事人与家属进行沟通后,再次产生分歧,第一次调解失败。
2023年8月22日,东郊法庭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龙洞镇政府进行调解,由我院分管领导主持调解,同时邀请所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镇政府、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联合开展工作。通过采取“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方式,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心声,从法理、情理、修复邻居关系的角度出发,情法并用,苦口婆心地劝解,并同步与当事人亲友反复沟通。第二轮调解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4点,在“法、警、司、村”的联合发力和持续7小时的调解工作下,双方最终就修路、人身损害等方面达成共识,原本矛盾重重、寸步不让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本案的成功调解,得益于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得益于多方参与高效化解矛盾的合力,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实践。“小法庭”有“大治慧”,下一步,湘乡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进一步深入推动平安湘乡建设,积极融入当地社会治理体系,依法能动履职,着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市域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