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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生态文明宣讲|湘潭市中院: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发布时间:2023-05-19 09:22:13 打印 字号: | |

新湖南客户端5月4日讯(通讯员 张红红)近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讲座,邀请湖南生态文明公益宣讲专家、省委党校教授张四梅作题为《推动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专题授课。

(会议现场)

张四梅从深刻认识新时代十年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成就、牢牢把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使命任务、深入领会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贯彻落实新时代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等四个方面,给干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辅导课。讲座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对于干警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具有很强指导作用。

湘潭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卫平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要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保护环境资源,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理念;要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积极打造一批涉及环境保护的精品案例,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据了解,近三年来,湘潭市两级法院积极落实湖南省高院关于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2020年6月4日,湖南省高院发布了全省法院十四件典型环资审判案例,湘潭市中院审理的金鑫矿业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和湘乡法院审理的彭某某等非法采矿案成功入选。其中,湘乡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彭某某等非法采矿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来源:https://m.voc.com.cn/xhn/news/202305/17992829.html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