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3年3月20日发布了《关于择优确定网拍辅助机构纳入名单库的公告》,有关网拍辅助机构向本院提出了纳入名单库的申请,经本院网拍辅助机构评选委员会审查,择优确定15家符合条件的网拍辅助机构纳入名单库,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湖南吉德拍卖有限公司、湖南省子仪天下拍卖有限公司、湖南助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万和拍卖有限公司、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永达拍卖有限公司、湖南通涵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湖南能拍法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同力拍辅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南泽银不动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湘潭市三湘拍卖有限公司、湖南省点丰拍卖有限公司、湖南湘军拍卖有限公司、湖南信达拍卖有限公司。
本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时间,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以上网拍辅助机构有不符合纳入的情况,可向本院执行局举报。
联系单位: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0731-58553375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