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涛)因妻子与某单位发生劳务纠纷,男子没有寻求合法途径解决,反而在网上发帖,散布道听途说的信息。前不久,这起名誉权纠纷案经法院判决有了定论,男子被判侵权并公开赔礼道歉。
2011年至2022年6月,辰燕(化名)曾供职湘潭市一家药业公司。2022年4月底,辰燕因患病手术治疗,向公司请假一个月。1个月后返岗,公司将其调至某配料岗位,后又调岗从事保洁工作。同年8月,因疫情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辰燕被列入裁员名单中,双方达成裁员补偿协议。
期间,辰燕曾向丈夫萧宾(化名)抱怨公司,萧宾为泄愤在某网站发帖“公司无视法律虐待员工,以工作威胁员工”等,该内容被多次点击。事后,药业公司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向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
药业公司认为,萧宾歪曲事实,恶意诽谤,严重损害了公司名誉权,且有部分合作商因帖文终止了与公司合作,令公司商誉遭受严重损坏。辰燕作为妻子,应承担连带责任。2022年11月,萧宾删除了上述两篇帖子。
湘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即便如萧宾辩称其妻与原告公司之间确实存在用工矛盾,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然而他未就妻子调岗事宜寻求合法途径维权,反而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自行在互联网上使用“任意虐待员工”“私自设立法堂挑战劳动法”等具有侮辱、诽谤性质的词语发帖,且他在帖中提到的用工问题为辰燕转述或道听途说,无事实依据,导致部分点击查看了该信息的网友,在未知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对公司企业形象进行负面评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名誉的降低,萧宾的行为构成对公司名誉权的侵犯,遂判决萧宾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日前,萧宾也已向湘潭县法院递交书面道歉申明,并经法院审核后于网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