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市中院开庭合并审理三起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建军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雨湖区政府、市司法局、市生态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到庭观摩。
该三起案件的原告以湘潭市某水库应急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致其无法继续开发建设为由而要求行政补偿,案件分歧点主要在于对谁是承担补偿责任的主体、市政府作出的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等认识不一致。庭审中,诉讼各方在主审法官的引导下,围绕争议焦点,就被诉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被诉行政行为的程序、事实根据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
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敢于出庭、善于出庭,做到了“出庭又出声”、“既出声又出彩”。下一步,湘潭中院将立足行政审判职能,力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到实处,积极邀请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力促法治政府、法治湘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