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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13 17:02:13 打印 字号: | |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关心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年来,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全市法院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3350件,结案187156件(含旧存案件,下同),同比分别上升81.91%、93.5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2%,其中中院受理24239件,结案2330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6%。全市法院27个集体、56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法院模范法官许艳红、全国优秀法官崔赣、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谢颖、李育君及全国法院工作先进个人何灿辉、全国三八红旗手李姜、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唐铁湘等一批先进典型。中院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标兵单位,韶山市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6071件,审结15499件,同比分别上升40.81%、46.15%,其中中院受理3381件,审结3256件。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1件416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24人,无一适用非监禁刑。依法严惩张议、朱红建、范锦、谢韬、雷造福等一批黑恶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宁。坚决“打伞破网”,发现、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38条。实行“打财断血”,综合运用判处财产刑等手段,追缴违法所得3.84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从重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审结案件4246件。对故意杀人犯周伟斌、唐海、彭令龙、宋德明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紧盯群众痛点,开展打击毒品、电信网络诈骗、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三项专项审判活动”。审结毒品案件1800件,对贩卖毒品犯谭玉叶、谭超、刘海朋、唐加林、袁金平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99件。审结性侵未成年人犯罪76案86人。审理涉案金额达65亿元、参与人数达10万余人的刘雄超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2件,湘乡市法院审结的龙腾飞、申湘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湖南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坚持打击犯罪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重,韶山市法院依法判处在互联网诋毁、侮辱袁隆平院士的肖耿智管制6个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全市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77件210人。依法惩处邵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周国利,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贵泉,株洲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攸县原县委书记谭润洪,湘潭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陈震龙等一批腐败分子。严格刑罚执行,集中清理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对17名罪犯依法收监执行。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01669件,审结98674件,同比分别上升49.18%、58.13%,其中中院受理13989件,审结13443件。依法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妥善审理涉金融风险案件21059件。服务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扶贫款物等犯罪行为,审结案件13件,妥善审理与“两不愁三保障”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3774件。着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母亲湖”专项行动,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12件。湘乡市法院审结的彭建强等人非法采矿案入选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中院审结的湘潭市首例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湘潭金鑫矿业有限公司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654万元,护航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在全省率先出台《抗疫期间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审理涉疫案件35件,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预评估制度,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7496件。2020年湘潭“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分别位列第一、第三。湘潭县盛家山煤矿行政赔偿案入选湖南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配合建立“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审理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137件。依法受理泰富集团公司破产清算案,努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对企业进行重整。龙牌酱业公司、万凯源集团公司、嘉园商务公司、湘潭路桥公司等案件审理取得良好效果。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48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5721件,审结5595件,同比分别上升68.66%、81.42%。其中,中院受理行政案件1993件,审结1931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262件,驳回诉讼请求或作其他处理1370件,行政和解299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788人次。审结国家赔偿案件72件,决定赔偿9案104.77万元。全面推进“裁执分离”机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74件,其中裁定准予强制腾地、房屋征拆案件66件,为湘江风光带、杨梅洲大桥南北引线、棚户区改造、万楼文化产业园、湘钢4.3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畅通民生审判“绿色通道”,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消费、人身损害、社会保障等案件9698件。深入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13250件。加大反家暴力度,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0份,促进和谐家庭建设。严惩虐待、遗弃、伤害老年人犯罪,审结赡养案件76件。中院出台《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规定》,为离婚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全市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32552件,调解、撤诉率55.1%。全市基层法院深入乡镇街道、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全市法院缓、减、免交诉讼费2005.7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985.42万元,救助涉案困难群众604人,传递司法温情。依法妥善审理涉军停偿、军人军属案件,着力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6421件,执结64101件,同比分别上升194.52%、222.39%,执行到位158.41亿元,其中中院受理3480件,执结3335件,执行到位52.78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如期通过中国社科院第三方评估,“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考评位于全省前列。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中院等26家单位集中签署《关于推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备忘录》,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泰富集团公司、桑顿新能源公司等被执行案件,依法灵活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常态化,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2094件,成交额28.51亿元,成交率64.63%,溢价率27.5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05亿元。强力实施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3959人次,限制高消费37528人次,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工商登记、招标投标、交通出行等方面进行限制。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拘传、边控1293人次,搜查、司法审计、强制清场241次,罚款746.3万元。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58案61人,判决17案17人。创新律师调查令、悬赏执行等财产调查模式,努力提高执行效率。积极推进“执转破”工作,通过“执转破”化解“执行不能”案件1216件,位居全省首位。规范执行行为,深入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顽瘴痼疾整治,查纠整改问题6类12个。开展涉金融债权、涉工程机械行业、“六稳”“六保”、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6332件,执行到位9.07亿元。

着力完善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建立“一次性办好立案清单”,当场立案率95%以上。推进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服务品质,为当事人提供引导、咨询、立案、查询、材料收转等“一站式”服务。中院指导岳塘区法院联合市邮政公司打造一体化诉讼服务新模式,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深化诉源治理,全市建立诉源治理工作站167个,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4714件。中院与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联合成立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推出律师绿色通道“一码通”,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建立律师和特邀调解员值班机制,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中院领导带头宣讲民法典9次,全市法院开展送法进机关、企业、校园、农村、社区、军营活动390场。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化解行动,化解涉诉信访案件550件。

三、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推进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如期完成新型办案团队、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人权保障原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依法对13案15名被告人宣告无罪。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5.49%。在易俗河法庭、建设路法庭成立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选任人民陪审员795人,参审案件24668件,参审率达87.48%。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责任。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95825件,占结案数的51.2%。完善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逐人建立执法档案。强化审判委员会宏观指导职能,限缩讨论案件范围,倒逼合议庭依法独立履职。在全省法院率先推进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中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407次,研究案件827件,出台类案裁判指引5个,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中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改革案例。

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建立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评析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提升案件质量。细化“四类案件”范围,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动态跟踪案件审限,重点抓好法定审限内立案率、结案率和结案均衡度,动态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重点评查抗诉、发回改判、涉诉信访、代表关注等案件380件,13份裁判文书被最高法院、省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法院、数字法庭、数字档案、办公自动化、人事管理等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公办案。开展网上立案21280件、跨域立案328件、网上调解11984次、网上开庭8146次,努力实现审判工作智能化。中院在市看守所设立远程视频询问室、数字法庭,解决疫情防控下刑事提讯、开庭难题。搭建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2020年6月以来全市法院受理刑事一审公诉案件4219件,网上电子换押122件,送达判决、交付执行3772件,提升政法跨部门办案质效。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公开,让群众随时随地了解案件进展和司法信息。全市法院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8094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82662份,应上网公开率100%。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院,致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中院党组共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1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整体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不断淬炼全市法院干警政治品格,筑牢政治忠诚。中院认真接受市委常规巡察、省法院司法巡查、市委政治建设考察、市政法队伍专项巡查,整改问题96个。中院对五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督促整改问题151个。

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20224人次,举办全市法院首届家事审判技能竞赛,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理论研究,连续五年承办最高法院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项目,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数助决策”专题研究示范应用法院。《刑事再犯案件司法大数据研究报告》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重要批示,形成决策参考;《传销犯罪案件实证研究》获全国法院大数据研究一等奖;《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运行情况实证研究》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课题。中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共37篇案例和论文在全国获奖。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扣“四项任务”“三个环节”,靶向整治顽疾,力推线索查办,全方位整治“6+7类顽瘴痼疾”。 围绕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整章建制,全市法院出台各类制度78项,中院推出12方面31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全市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18场次,为群众办实事91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年来共查处全市法院违纪违法干警79案79人,其中,诫勉谈话31人,政务警告9人、记过5人、记大过8人、撤职3人、开除6人,党内警告13人、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努力净化法院队伍。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助力法院工作不断发展

依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中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报告司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民事审判、行政审判、代表建议办理等工作。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40件,市人大常委会交督办案件79件。加强代表联络工作,中院领导带头走访各级代表145人次。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24件。邀请代表和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与听证1094人次。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4次。认真办理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中院审结抗诉案件70件,办理检察建议8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院举办新闻发布会11场,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5次,在官网、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发布信息2701条。

五年来,全市法院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正风肃纪,自我革命,完成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蓦然回首来时路,成如容易却艰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全市法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司法为民还需进一步走深走实;二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与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少数法官司法廉洁意识不强,个别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刻;四是司法环境仍需优化,法官职业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全市法院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及2022年工作目标

 

未来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2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举旗铸魂,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提升新高度。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坚决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报告重要工作、请示重大问题,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工作。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在强化司法保障上彰显新担当。坚守安全发展底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暴力、涉毒、盗抢等犯罪,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非法集资等犯罪,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湘潭。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产权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充分发挥“破产处置府院协调机制”作用,加速推动“僵尸企业”出清。坚持监督支持并重,促进重大项目、重要产业依法决策、稳步推进,助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和幸福美丽新湘潭建设。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在维护民生权益上展现新作为。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劳动报酬、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严格执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城乡统一赔偿标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化解矛盾纠纷,足不出户参加诉讼提供优质服务。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及时化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宣传贯彻民法典,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认真贯彻“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切实解决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实现新突破。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审级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加强对内监管与对下指导,确保放权与控权相统一。持续推进类案审判团队建设,建立类案检索机制,深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机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审判质效持续巩固提升,努力打造湘潭法院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五是坚持从严管理,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上展示新风貌。强化政治素养提升,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强化专业素养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育“工匠”精神,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提升,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清廉文明机关建设,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队伍。

 


 
责任编辑:湘潭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