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切实发挥记录报告日常监督管理作用,6月21日,市中院组织召开“三个规定”填报培训大会。省高院督察局局长周清平以“提高认识,掌握方法,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为题作专题授课。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卫平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培训。
大会现场
周清平结合全国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的实践情况,从“提高政治站位,深入了解‘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及重大意义”“明确形势,深刻检视记录填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于‘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的政策要求、工作标准”“关于强化日常监督,建立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关于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落实合力的具体规定”等方面对“三个规定”作了全面权威的解读,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案例生动、数据详实,使广大干警对“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实践要求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切实增强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定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过培训,全院干警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熟悉了规定内容,纷纷表示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务实担当的行动,坚决将文件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不懈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执行“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形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