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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两级法院联合开展环资审判“雷霆行动”  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
作者:李灿  发布时间:2022-06-02 15:38:19 打印 字号: | |

   6月2日上午,数千尾鱼苗在湘潭市雨湖区小东门码头欢快地游入湘江。湘潭中院和雨湖区法院在这里开展2022年环境资源审判“雷霆行动”,执行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环境生态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街道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见证执行。

   据了解,2020年8月15日,刘某某等三人在禁渔期用禁止使用的捕鱼粘网,在禁渔区湘潭窑湾古镇前的湘江流域捕鱼2.15千克。雨湖区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刘某某等三人拘役三个月,并责令其在湘江水域投放价值1532元的鱼苗,用于修复湘江水域渔业资源与环境。

   2021年1月21日,贺某某在禁渔期在禁渔区雨湖区姜畲镇涟水桥河段,采用禁止使用的“电打鱼”方式非法捕鱼共计2.15千克。雨湖区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贺某某拘役三个月,并责令其承担渔业生态修复费用5568元。

   这两起案件判决生效后,法院对四被告人承担的7100元的渔业生态修复费用予以强制执行,委托水产品公司购买同等价值的鱼类投放湘江水域,用于修复湘江水域渔业资源与环境。市区两级法院联合开展这次环境资源案件执行行动,旨在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教育公民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