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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作者:行政科  发布时间:2022-02-28 08:50:59 打印 字号: | |

2022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湘潭市委的领导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行使审判权,对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监督、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调解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对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省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管理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中普法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承办其他由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政治部、办公室、立案信访局、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庭、执行局、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新闻信息科、法警支队、行政装备科、司法技术室、督察处、机关党委等21个工作部门。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预算主体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单位没有下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6352.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89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32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025.3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873.83 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6352.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5346.33 万元,教育支出 2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4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873.83  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6352.3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共安全支出  5346.33 万元,占84.16  %;教育支出 20  万元,占 0.3   %;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6万元, 4.97   %卫生健康支出  330万元, 5.2   %住房保障支出  340万元。 5.37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5101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1251.33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专项业务  支出 591.13  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远成提讯、科技法庭建设、办案经费等方面;  基本建设 支出 660.2  万元,主要用于审判大楼信息化改造、审判大楼维修改造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115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8 万元,下降 0.7 %,主要是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7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9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18  万元。2022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  1  万元,主要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略有下降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  20 万元,拟开展   6培训,人数 310  人,内容为全市法警培训和刑事、民事、行政法官业务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9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63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29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1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4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1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6352.3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01  万元,项目支出 1251.3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单位预算表

 

附:1--23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