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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延伸司法服务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湘潭中院发出2022年第1号司法建议书
作者:尹静  发布时间:2022-01-28 16:24: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市中院发出了2022年第1号司法建议书,就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30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反映出的部分个体工商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向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司法建议。

据悉,市中院审理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的30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告均为位于湘乡市各乡镇的商店、超市、批发部等个体工商户,涉案权利商标为第1062398号“六神及Liushen”及第1116603号“六神”注册商标,涉案商品为“六神”花露水。在该批量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个体工商户背弃诚信经商准则、法律意识淡薄、进货渠道不规范、对抗情绪大,矛盾冲突激烈等问题,既损害了原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六神”花露水的市场口碑和知识产权,又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也使广大个体工商户面临极大的诉讼风险。

为此,市中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向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了司法建议: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特别针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个体工商户、批发市场,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定期开展制假售假专项执法活动,加大质量检查工作力度,对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不良商家予以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证明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利益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公证号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治理假冒伪劣的政策措施等,加大对《商标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开展产品防伪等识假辨假科普活动,既提升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意识,又提升其识假辨假能力。三是健全投诉机制。健全和完善“12315”等投诉举报处理平台,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震慑作用,让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成为权利人维护知识产权、净化行业市场的首选。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档案,对多次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个体工商户坚决严厉惩处,同时将相关信息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对接,及时定期向社会发布、公开曝光。同时,建立进货、批发渠道供应商白名单,为个体工商户的进货渠道提供保障,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流动。五是建立联动机制。针对制假售假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特点,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逐步建立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联动打击制假售假合力。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