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市中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刘建林和市政协委员刘宪武见证执行并一同参与执行案件协调会议。
执行案件协调会议现场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湘乡某企业名下的房产和相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存在误差,国土权证与房产证不符,市中院执行局遂组织两级法院案件承办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房地产评估师召开专题会议,就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初步的解决方案。
“市中院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活查封’,允许被执行人和承租人在生产经营中继续使用企业厂房和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体现了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刘宪武委员感叹。刘建林代表也对两级法院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不厌其烦耐心地促和解的工作态度予以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