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大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近日,韶山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联系外省7名受害人返还被诈骗款项合计14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谢某某利用诈骗术剧本骗得受害人李某、庞某等7人相信后,诱使被害人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多次转账到所控制的微信号或银行卡内,被骗资金又陆续转移到被告人曹某等人银行卡账号内在异地被取走。后该案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移送起诉,经法院一审、二审于2019年7月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掩饰隐瞒所得罪,并予以没收违法所得退还受害人。由于系网络作案,受害人遍布全国各省市,判决生效后,韶山法院于2019年11月通过执行措施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但一直无法联系到有关受害人,韶山法院在查阅侦查案卷后查找受害人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告知受害人申领被骗款的事项,同时考虑为方便受害人,法院通过微信发送了申请资料电子版,指导受害人填写后将资料邮寄至法院。其中一名被害人李某因出境居住一年,案发时所留的手机号码是空号,法院通过当地派出所也未能找到李某的下落,但韶山法院一直未予放弃,2021年5月经过法院执行指挥平台请求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予以协助,几经周折终于联系上李某,至此该起刑事案件所涉的7名受害人均能收到法院帮他们执行回来的被骗款。
这是韶山法院干警日常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今后,韶山法院干警将一如既往以务实的司法为民作风,秉持“为民利、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态度投身到司法工作中去,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