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1日讯(通讯员 张清)4月20日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罗年受贿一案。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罗年利用担任省核工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原湖南某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军、湖南某石材有限公司监事付某林等5个单位和个人在国有资金拆借、招标业务代理和建设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人民币674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本案有关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罗年作了最后陈述。
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