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潭4月15日讯(通讯员 张清)4月15日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故意杀人犯张检林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张检林曾与被害人唐某平发生打斗,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张检林对唐某平产生怨恨,多次扬言报复。2017年8月2日19时许,张检林携带预先准备好的柴刀,驾驶两轮电动车在村子附近寻找唐某平,见唐某平与其家人在本村水泥公路上散步,即驾车追上唐某平,将唐某平撞倒后,持柴刀朝唐某平的头、面部等处猛砍多刀,致唐某平重型颅脑损伤死亡。张检林又持刀追砍唐某平的儿媳曾某、女儿唐某赛未遂,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检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检林不服,提出上诉。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对张检林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