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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3 08:49:3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湘潭市法院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布,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八、职务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量刑畸轻的问题;

九、涉诉、涉执、涉纪等方面投诉举报处置难的问题;

十、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十一、涉法涉诉信访的突出问题;

十二、涉及毒品的违纪违法行为问题。


湘潭市法院系统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值班电话:0731—58553235;0731—58553262

受理电话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58号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专班办公室

举报电子邮箱:hnsxtszjrmfy@163.com

受理信电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湘潭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