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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对湘潭中院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进行测评验收
作者:张清  发布时间:2020-12-11 17:27:38 打印 字号: | |

12月10日上午,省委宣传部文明二处处长石海,二级调研员张志辉四级主任科员谢文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罗玲玲,三级调研员谭德祥,文明二科科长刘芳一行6人来湘潭中院对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进行测评验收。

考评组一行先实地察看了中院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文化长廊、食堂等场所,查阅了文明创建相关资料;随后,考评组观看了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考评组察看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廖迪文院长指出,自201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市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把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作为促进审执工作、提升队伍素质、推进法院改革、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动力,对标看齐,狠抓落实,效果明显。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制,浓厚创建氛围;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文明实践,涵育道德操守;三是坚持司法为民,服务全市大局,延伸创建内涵;四是开展文明风尚行动,发挥辐射作用,夯实创建成效。

汇报会现场


考评组对湘潭中院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院环境卫生好,办公秩序好,氛围营造好,活动开展好,创建成果好,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和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并指出,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希望在创建工作中进一步突出诚信建设,进一步突出司法为民,进一步展现司法文明。

廖迪文院长讲话


廖迪文院长表示,将认真落实考评组提出的工作要求,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将文明创建工作与法院工作深入融合,互相促进,在司法活动中彰显司法文明,推动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