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2日,经过五天三晚的持续努力,湘潭中院法官成功调解具有关联性的4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达1.08亿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临走前,被告当事人向法官连连鞠躬感谢。
2013年,原告湘潭某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了被告上海某公司为湘潭一住宅区建设项目中的4个标段的中标人,双方签订了总金额约1.8亿元的系列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纠纷,协商无果,原告认为被告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违法分包等行为,分4案起诉解除合同,被告认为已基本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均反诉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双方矛盾尖锐复杂。
该建设工程是湘潭经开区引进的重点项目,总投资60多亿元,矛盾激发后,已停工两年多,导致后续更大的工程建设项目无法继续实施。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湘潭中院多次公开开庭审理,分管院领导组织参与审理的法官深入分析案情,归纳争议焦点,认为判决结案不是解决矛盾的最好方式,如能调解成功,方能案结事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分管院领导、主审法官分成两组,分别和双方当事人逐一仔细核对未结工程款项,并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方法,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平衡双方利益。经过法官们五天三晚“白加黑”式的耐心调解,凝聚共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成功调解,为项目持续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优化湘潭市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