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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张清  发布时间:2020-09-25 08:29:51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22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钟建荣主持召开与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动员会上,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刘建明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讲话,钟建荣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主持会议,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卫平作表态发言。市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在职干警、市纪委监委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离退休老干部代表以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钟建荣强调,市中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巡察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巡察不是“走过场”,而是“动真格”,不是“一阵风”,而是“永远在路上”,不是给大家加压,而是对干部负责;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效果。市委巡察组要坚守发现和解决问题这个核心,坚持原则不变,突出重点不偏,执行程序不走样,要勇于担当,不辱使命。要聚焦“两个维护”,坚持“五个持续”,突出“三个聚焦”,紧盯“三个重点”,始终做到旗帜鲜明。要把政治巡察与专项检查、整治“四风”及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开展巡视巡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全面听”“跟踪查”“延伸访”“个别挖”“同步改”,全面加强巡察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推进。市委巡察组和市中院要在思想认识、责任要求、方法措施上紧跟市委的部署,在思想认识上要同心,协调配合上要同力,作风纪律上要从严,共同履职尽责,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

刘建明组长指出,市委第三巡察组将对市中院党组开展为期一个半月左右的巡察,市中院党组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巡察工作新要求。开展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制度安排,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变、紧的标准不降、硬的力度不减。市中院应深刻认识到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切实把握重点,取得巡察工作新成效。这次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将严格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按照“四个对照”的监督标准,围绕“三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的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市中院党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共同完成巡察硬任务。这次巡察是对市中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市中院应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增强接受监督和自我监督的意识,坚持支持巡察工作,积极配合巡察工作,畅通巡察渠道,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贺卫平表示,这次巡察既是对市中院党组政治上的关心和厚爱,也是对市中院党组的检查和考验,更是对全院工作的帮助和支持,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中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机关各部门认识要到位,要统一思想,正确把握巡察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服从巡察组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效果;配合要到位,要自觉接受巡察组的监督,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让巡察组真实了解、全面掌握市中院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要到位,要把搞好服务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努力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整改要到位,要以这次巡察为契机,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梳理,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进驻市中院集中开展巡察工作一个半月左右。巡察期间(9月22日—11月13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8073257276,专门邮政信箱:湘潭市第00005号信箱,邮政编码:411400。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至18:00。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中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中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