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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毛田的调解手记
作者:王爱华  发布时间:2020-07-07 09:51:38 打印 字号: | |

“不要他赔钱,只要他坐牢。你将他关了,我再打民事赔偿官司,法院不关人,我上访就是。想调解?不来。”难以想象,这段话里的双方是兄弟两,为何闹到如此地步?诧异之余,我将原告叫来办公室了解情况。原告方与被告方系本家亲戚兼邻居,2020年3月2日15时许,原告方与被告方因山林地界发生纠纷,并产生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原告方头皮多处挫裂伤、左面颇部挫裂伤,属轻伤一级。

了解到事情来龙去脉后,我思考了良久,其实站在法官的角度而言,这是一起简单的故意伤害案件,原告方暂时不提赔偿诉讼是他的权利,被告方实施了打人事实,就应该受到刑事制裁,法院依法给出判决即可。但如果就这么简单地判决了,法律效果是达到了,但社会效果呢?基层办案多年,我深知故意伤害案一旦处理不好,要么引发双方多增怨恨继续打架,要么就是上访无穷,不利于社会稳定。怎么才能圆满解决这案?公安提供的案卷信息讲究以事论事,想要了解到更多的案件信息,我必须放下卷宗,去深入了解兄弟两的矛盾。

在毛田派出所杨所长的带领下,我随同法警、书记员一行多人来到原被告家中,听这两兄弟说起了这几十年的“恩恩怨怨”,我认真凝听,细细拆解。到实地勘察现场地界时,我发现原告方挖沟在自家地盘,被告方上门打人确实存在过错,在对被告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了之后,开始对原告方做劝导工作,“有矛盾很正常,但相信你也是想解决问题,现在咱上门来了,难道你不想解决这矛盾,要继续耗时耗力将官司纠缠下去?”在我不厌其烦的劝说下,原告终于打开了话匣子,说到要想调和也行,一是要划清山的界限,二是要搞好自家的过路问题,三是要哥赔礼道歉,做好了这三个前提,再谈赔偿款。

三个要求一出,我就找到了办案方向,马上找到被告说明了情况,首先过路问题必须解决,不许过不合理也不合法;至于山界问题,法院可以帮忙联系村书记,争取一个礼拜内办好。派出所杨所长、新书记以及熟知双方的老书记听闻消息后纷纷出力,表示必须化解矛盾,终究是一家人!

回去之后,我一直挂念案件的进展,每天电话联系兄弟两、派出所杨所长、村上书记以及毛田镇司法所所长等人,询问事情进展的情况。经过多方一个礼拜的努力协调工作,原被告双方都同意再次调解。听闻消息后,我再次去到毛田乡镇,参加镇上主持的兄弟两调解会议。调解会议上,经过多方做思想工作,剩下山界问题,镇上政法书记一句话“下午搞好,冒雨都搞清”人心齐,泰山移。看到人民调解协议的初稿拟好了,我长吁一口气,这个案件调和总算有新的进展了!派出所所长笑,前面积累的问题都解决了,就看你法院的,怎么主持赔偿,怎么判?我知道,案件远没有结束,真属于我本职工作范围内的事还没开始。

一个礼拜后,人民调解协议送给我,原告方要求的前提条件都兑现了。周五,我约了双方来法院,主持赔偿问题的调解。上午九点到中午1点半,在不断的沟通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赔偿吕俊杰经济损失15万元,下午两点,15万赔偿款到位,原告写下谅解书,同意法院缓刑处理。近日,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案件结案,这一场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容易啊,我二进毛田没有白费!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法官,我深知我们不是置身事外、事不关己的裁判,尽化干戈为玉帛,定纷止争促和谐,是新时代下我们作为法官应该承担起来的责任,案件双方,都要能在纠纷中实现案结事了,也是我的心愿。为此,我会继续努力,尽我所能,希望可以通过我们的这么一点点努力,用法律促和谐,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