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湘潭中院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分析会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院全体在家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主持。
会上,廖迪文院长通过剖析法院队伍的典型案例,指出了全市法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表现形式。他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进一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规定》要求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坚定性;要进一步落实风险防控和审判监督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案件、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坚持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进一步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加强全市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把责任压紧压实。
廖迪文院长强调,全体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规定》要求,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到分管的各部门各条线、体现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必须严肃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对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导致出现问题的,要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约谈、通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追责。
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中院党组成员胡辉通报了上半年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安排:一是协助党组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继续强化政治监督;二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问题高压态势,坚持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三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被监督成为一种习惯;四是继续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
与会班子成员从加强分管部门廉洁司法风险防控、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逐一进行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