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怀化中院一审对被告人杜少平等人故意杀人案及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资料图片 |
代表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湘电集团有限公司电机事业研究所原主任设计师周玲慧: 新晃“操场埋尸案”以及由此牵出的系列涉恶“保护伞”“关系网”案件的判决,对于老百姓很解气。从提起公诉到对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两个月的时间,让16年前的杀人案沉冤得雪。涉案19名公职人员不仅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0人还因渎职犯罪被依法惩处。 扫黑除恶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打伞破网”。每打掉一个黑恶势力、清除一个害群之马,人民的安全感就增加一分,正义就彰显一分。该案是湖南法院扫黑除恶的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湖南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我们有目共睹。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黑恶势力无处可遁,让正义不再“迟到”,只有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权力关进笼子,才能真正政治清明、社会安定、人民幸福。 |
“被告人杜少平犯故意杀人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槌落下,正义得彰。
1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晃“操场埋尸案”故意杀人犯杜少平依法执行死刑。
沉冤终得雪,邪恶有其报。不论时间跨度多长、不管办案难度多大,都要揭开事实真相——这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公平判决的殷殷期盼。
“新晃‘操场埋尸案’案发时间已过16年,部分关键物证灭失,有的证人、犯罪嫌疑人死亡,理顺证据链条困难重重。”该案二审审判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邬文生说。案件受理后,湖南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案件审理的指导。一审、二审法院均抽调骨干刑事审判法官组成合议庭,加班加点集中封闭阅卷,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
以办成铁案为目标,湖南法院认真梳理杜少平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形成、发展轨迹。“在共同犯罪罪责区分上,从犯意的提出、犯罪工具的准备、具体杀人行为的实施、事后湮灭犯罪痕迹等方面,细致区分各共同作案人的责任大小,认定了杜少平是故意杀人共同犯罪中罪责最重的主犯,依法对杜少平判处死刑。”该案一审审判长、怀化中院副院长王宏刚说道。
案件从受理、审判到宣判,法院都严格标准尺度,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在案件审理同时,湖南法院同步推进该案涉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审判。
4月3日,怀化中院国徽高悬,法庭庄严。该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对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黄炳松、杨学文等人上诉,维持原判。其中,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均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治昭彰,不枉不纵。依法严惩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是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要求,也是湖南法院担当作为的职责所系。
在该案开庭、宣判各个节点,湖南法院都主动邀请记者到场旁听,及时通过官方媒体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树公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获得感、满意度。
新晃“操场埋尸案”尘埃落定,杜少平、黄炳松等一批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决不让良善沉冤,决不让正义缺席。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兑现庄严承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