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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生命的馈赠——人民陪审员的收获
作者:张双艳  发布时间:2020-05-13 16:44:42 打印 字号: | |

我是雨湖区人民学校的政教处主任,于2012年、2017年被雨湖区人大常委会聘任为雨湖区法院人民陪审员,2014年被聘为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7年多的时间里,我共参与区人民法院民事、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将近300余件,从中学到了许多以往在工作中和书本上都学不到的知识。

下面,我愿意将自己陪审的几点收获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辛苦的工作

 

当陪审员有哪些辛苦呢?先给大家打个预防针,我喜欢丑话说在前面。

A、很多案子现在是庭审直播,那么你至少需要保持良好形象几个小时或半天。这种直播是全国都可以看到的。

B、一个案子有时候一次开不完,需要来两次或者更多次,我开过最纠结的一个案子来了五次。跑的我腿都踩了风火轮。

C、有的案子一个半天开不完,我们有个陪审员曾开过一个刑庭的研究生考试舞弊案,开了三天。中午吃了盒饭继续开。一个案子开半天,一天都是常态。有几次我都开到华灯初上。

D、合并审理的案子都是你签字都要签半天。我又一次专门花了半天的时间签一个案子。


二、足够的热情


每当和一些老陪审员聊天,我们都会感到无比的珍惜和荣耀。为什么会有如此的热情?

A、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庭审过程都使我深受教育,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我每出一次庭总会有新的收获,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也是用金钱买不到的。我把审判庭视为法制和道德教育的课堂,反思过去工作,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工作之余我经常在思考要将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更好的结合到一起,相互促进。

B、开阔眼界。这些年的陪审过程中,我接触到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我参审过刑事、民事、行政各种案件。审过贪污的副市长,也审过聋哑人文盲。审过强奸犯,也审过吸毒者,审过离婚案,也审过借贷官司。审过民告官,也审过大学的教授。上过直播,也去巡回法庭面对台下几百村民现场开庭进行普法教育。还有一次最特殊的经历,和法官奔赴江西一个两万多亩的劳改农场审过传销案。这种人生的经历,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过瘾。

C、前面虽然吐槽我们很辛苦,但是我亲眼看到了法官、书记员、法警们更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更多辛苦,他们的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工作,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钦佩与赞叹。雨湖法院人才济济,九华巡回法庭的朱令,一个完全可以在家做二世祖的风华正茂的猛男富二代,一年审200多个案子,亲眼看到他几年时间内由一头青丝熬成头发半白的小老头。秦泽湘年纪轻轻则把头发都秃快成了地中海,去了中院,成了一名优秀的员额法官。布莱特湘大英语系研究生毕业,通过司考,考进了我们法院当了一名法官,因为家在株洲,在雨湖呆了两年,又考到了株洲法院。因为英语特别好,又加上有法律背景,所以被抽调到省高院审理外事案件当同声传译,去年又考上中南大学的法学博士,一边读博士,一边当法官,人生一路开挂。一位快退休的老法官居然是上过越战的老兵,看上去温温柔柔的毛院长居然是全国优秀法官。连雨湖法院的一名兢兢业业的司机通过司法考试成了律师,娶了我们院的一位美女法官。和这么多优秀的人在一起,你不优秀都难。我们院里的陪审员就更不用说了,你们都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我们雨湖区52万多人口才选了区区200多位陪审员,所以我们有足够的自豪。

 

三、关系的处理


当好一名陪审员,有四个关系要处理。

1、要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

对大多数人民陪审员来说,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非常重要。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有时会发生冲突,是我们陪审员都面临的问题,陪审员到法院陪审要占用许多的工作时间,学习、参加培训、调查案情等活动又可能占去部分业余时间和精力。虽然全国人大常委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十条有明确规定“依法参加审判活动是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但有时还是会和本职工作发生冲突。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陪审员,必须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高尚的品质,放弃和牺牲一些休息时间,花费一些精力,去完成陪审工作。我在单位担任行政和教学工作,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经常加班,工作到深夜,我给自己定下无论工作多忙也不能耽误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义务。每次接到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的开庭通知,我就像军人接到命令一样,放下手头的所有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阅卷、庭审、合议等审判活动中去。每次开庭我从不退到早退,确保出庭雷打不动。(我参加过的学习和各种活动。)

2、要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即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

首先要尊重审判长。因为审判长担负着案件的主要审判责任,掌握整个审判活动的进程。他们有着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功底,对案情有比较详尽的了解。作为陪审员,一定要配合审判长工作,开庭前要向审判长了解主要案情,征求审判长的意见,服从庭审安排;庭审中要专心致志,按照分工,适时发问,既要防止陪而不审,又要避免主次不分,甚至喧宾夺主。评议时应当认真听取审判长对案情及涉及法理的分析,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互相尊重,共同协作,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到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也就是要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由于人民陪审员在专业素质方面与法官存在差距,在实际审判活动中,应虚心接受审判长的指导。同时也要保持独立的陪审思维,站在普通百姓的角度,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案例:十二怒汉。)

3、要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

作为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加合议庭,与法官共同审理案件,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办案程序、庭审步骤及相关的情况,对审判工作进行较深层次的监督和制约。人民陪审员既是广大人民司法需求的代表者,又是实现司法公正、司法公开的执行者,理所应当地也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形象。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不论在法院还是在单位、社会上,都要时时注意自己的言行,时刻牢记自己人民陪审员的身份。要积极争做遵纪守法、学法用法、宣传法律的楷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处处都表现出良好的素质,确保自身形象符合人民陪审员的要求。要体现出自己比普通群众更能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身负百姓重托,惩恶扬善,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案例:陪审过程中被陷害。)

4、要正确处理“有为”和“有位”的关系。

当人民陪审员要认真履行好陪审职责,把陪审工作当回事儿,兢兢业业去做,认认真真地学,用心研究案件,善于总结经验,就一定能当好人民陪审员,有所作为。要时刻牢记人民重托,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履行好职责义务,发挥好人民群众与法官间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向社会上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宣传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审判案件中的一些猜疑和误解,与人民法院一道,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学校、社区的法制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寻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案例:周钦赐故意伤害案的社会影响。)

以上就是我陪审的几点体会。两年多来,我深深地感到自己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是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一项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今后,我将再接再厉,不辱使命,加倍努力,不断提高法律业务水平和陪审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积极作用,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做一名群众满意的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