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办事流程
诉讼参与人网上立案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0-04-07 09:08:59 打印 字号: | |

一、使用湖南网上法院网上立案 

当 事 人 、 律 师 可 通 过 电 脑 访 问 湖 南 网 上 法 院 网 站http://dzfy.hunan.gov.cn:8000/hunanwsfy 登录系统。 省内认证律师选择【律师通道】,通过执业证号、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登录; 当事人选择【当事人通道】,通过账户、密码登录(未注册当事人需先进行人脸识别注册后登录) 。

当事人或律师登录成功后,进入湖南网上法院主界面,选择右侧快捷入口下的“网上立案”,进入网上立案申请界面。如图所示: 

1.选择法院和案件类型 

首先需要选择法院, 立案的案件类别, 申请类型和申请人类型。如图:

2.立案信息编辑 

完成后进入下一步, 阅读并同意该法院的立案须知, 进入立案信息编辑界面。

如图所示: 

用户需要按要求输入各项信息,带*为必填项。

添加原告信息后需确认或编辑代理人信息。如图所示: 

如果是执行案件, 则需要填写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原告被告) 的信息,如图所示: 

如果案件是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则用户需要填写必要的法律依据, 如图所示: 

填写信息完成,用户可以点击暂存进行保存, 方便下次编辑。 

 

3.材料提交 

完成上一步后,选择确认并下一步后进入材料提交界面。

起诉状一栏,当事人或律师可直接上传已制作好的起诉状。 若没有起诉状,可点击制作诉状,系统提供诉状制作模板并生成诉状(注意:制作诉状功能为您提供诉状制作模板并生成诉状,生成诉状后您需要进行下载签字,并将签字后的文件进行上传方可提交立案。) , 如图: 

按系统提示填写事实与理由、 诉讼请求内容。 

信息输入完成, 点击预览, 如图所示: 

选择“返回编辑”按钮可重新编辑文书内容,或者选择“下载诉状”,将文书保存在本地进行签字,并将签字后的文件扫描后上传方可提交立案。

当事人为本人立案时,需上传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图所示: 

律师立案时,需上传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代理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诉讼代理函, 如图所示: 

根据上一步登记的证据信息,上传对应的证据材料, 如图所示: 

根据系统提示生成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图所示: 

如果有其他材料, 可在其他材料栏上传对应的材料, 如图所示: 

4.预览和提交 

完成上一步后,选择确认并下一步后进入阅览和提交界面。

在此界面可以预览案件的所有信息, 点击左侧导航栏可以直接定位到对应栏目。若发现有信息有误,可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 信息无误即可提交立案。 

 

5.立案进展查询 

完成网上立案后,用户可以在立案界面中看到所立案件,点击该案件案名可以查看案件的详细信息和立案进展情况。如图所示: 

6.立案进展短信接收 

完成立案后,如果立案有进展, 当事人或律师会按照法院配置的短信模板和发送方式接收到短信提醒。 如果当事人或律师创建立案后在个人设置上更改了本人手机号, 那么系统会自动给新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 

 

二、 使用湖南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 

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以打开微信,在微信【发现】 -【小程序】 中搜索湖南移动微法院,即可进入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首次使用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需要按系统指引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正常使用湖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相关功能。

点击湖南移动微法院中的我要立案模块, 选择审判立案或执行立案。 在案件列表下方点击申请立案, 并选择受理法院。

选择案件类别、申请类别和申请人类型, 阅读并同意立案须知, 并上传起诉状材料。

按系统提示填写诉讼参与人信息以及上传身份证件材料,上传案件诉讼材料并生成送达地址确认书。 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即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网上立案。 

完成立案后,如果立案有进展,当事人或律师会按照法院配置的短信模板和发送方式接收到短信提醒。当事人或律师也可以到案件列表查看案件的具体信息。 

 


 
责任编辑:湘潭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