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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湘潭中院快立快结涉企案
作者:尹静  发布时间:2020-04-03 09:04:39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尹静 陶玲)在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湘潭中院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结涉企业相关案件,为辖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近日,湘潭中院民二庭依法解封了某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360万元的存款账户,解除了该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周转障碍。

20199月,因刘某与周某、某建筑工程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对周某名下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了其在银行360万元的存款账户。今年3月,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周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的多个项目复工亟需资金投入,周某向银行申请了一笔专项贷款用于复工复产,但因银行账户被冻结,贷款无法到位。周某向法院提出用其单独所有的800多平方米商业房产作为担保,申请解封银行账户。

了解到企业复工复产的困难,同时鉴于周某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高于被冻结账户的价值,湘潭中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对周某提出的申请快速审理,迅速作出裁定,改为查封周某名下的商业房产,解除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随后,周某顺利办下贷款,解决了复工复产的资金问题。322日,周某向湘潭中院民二庭送来锦旗和感谢信表示感谢。



图:周某给湘潭中院送锦旗和感谢信。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湘潭中院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建立专门绿色通道,优化诉讼服务、减轻企业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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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