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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湘乡:抗“疫”期间安全开展审判执行工作
作者:陆义  发布时间:2020-02-25 08:59:27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陆义)“法官,能不能帮我现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月3日上午,湘乡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个求助电话。

据查,1月16日,谭某某驾驶湘AG**33号小型客车由湘乡市工贸新区转盘方向往湘乡市梅花路方向行驶,与陈某某停放在路边的湘CA**8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使湘CA**85号小型轿车与由陈某某停放在路边的湘C8**18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谭某某驾车驶离现场。湘CA**85号小型轿车的所有人陈某某托其父陈映某向湘乡市法院申请查封暂扣押在交警大队处的湘AG**33小型轿车。

电话那头的声音就是陈映某,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向陈映某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停关闭现场立案,当事人可以进行湖南网上法院立案。当事人告知不会网上立案,考虑到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有可能造成当事人损失。当事人的需求就是法院的责任,工作人员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当事人一人来立案庭立案。

2月4日上午,陈映某经过体温监测,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工作人员立案登记后,迅速由承办法官制作保全民事裁定书,交由法院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当天下午,执行人员赶到湘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送达了财产保全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成功为陈映某办理好了相关手续,陈映某一颗悬着的心也定了下来。

“以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为己任,积极谨慎地开展审判执行活动。”湘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卫斌表示。2月3、4日两天时间内,网上成功快速办理好了一起诉前保全案件,执行异议结案两起,执结三起春节前已完成执行款扣划的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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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