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湘潭在线》:湘潭这个“烂尾工程”起死回生!怎么做到的?
作者:刘建强  发布时间:2019-09-09 15:26:41 打印 字号: | |

  9月初,湘潭三大桥南桥头一个荒芜的工地重新启动建设,工人在清除灌木杂草,抽水机日夜不停地抽取地下室积水让这个“烂尾工程”恢复生机的是岳塘区人民法院的一纸破产重整裁定书。

  冠发科技园是湘潭冠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唯一房地产项目,项目开发至今9年仍是“半拉子工程”,项目整体存在违规建设、质量安全隐患、债权债务纠纷、拖延购房业主不动产权证申请办理等矛盾纠纷遗留问题。

  已开发的第一期住宅楼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综合验收,居民拿不到产权证,而且部分楼层存在外墙脱落等质量隐患;而二期的湘江公馆项目仅建成地下车库,工程“烂尾”迄今已逾5年。


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的申请

  2018年9月12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时,因冠发置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决定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并指定岳塘区法院审理。

  根据债权人委托,岳塘区法院指定了湖南湘牵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并于当年12月18日正式受理对冠发置业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资产审计

  经资产审计,冠发置业资产预估可变现总价值为1.4亿余元,而债务总额达8.2亿多元。

  岳塘区法院民二庭庭长龚关介绍,若冠发置业实行破产清算,债务人主体将灭失,有关资产将予以变价处置,公司将因主体丧失而发生违约,额外增加庞大的债务。而且,由于债务人土地使用权取得价值极低,按现有价格拍卖处置将产生巨额的税费。在此情况下,债权清偿率只有4.7,也就是100元债权的现有价值仅4.7元。

  与破产清算程序相比,破产重整程序更能有效提高各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亦能赋予破产企业新生希望,在公司清算程序中作用凸显。


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

  在岳塘区法院引导和管理人努力下,冠发置业112户债权人于今年7月30日表决通过了破产重整计划:引入投资人对湘江公馆项目实施复工续建,并对其他财产继续以清算方式进行处置。

  8月19日,岳塘区法院裁定批准了债务人湘潭冠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并终结破产程序。这是湘潭市第一起破产重整进入实施的案件。

  龚关介绍,冠发置业破产重整的意义——一是能让冠发科技园项目 “起死回生”, 让“烂尾工程”得以复建,从而消除影响三大桥南桥头片区景观的这一伤疤;二是能有效提高债权人清偿率,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权益;三是纳入了冠发一期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揽子解决了已入住居民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今年以来,湘潭市法院系统共审理了破产案件65件,已结案25件;其中审理申请破产重整案 件15件,已结案8件,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提质增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岳塘区法院已受理破产案件7件,其中宣告破产终结1件、宣告破产1件,宣告破产重整1件。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岳塘区首例成功审理的破产重整案,将积极总结冠发公司破产重整案的经验,推动本辖区更多的危困企业破困重生。



 

 
来源:湘潭在线
责任编辑:贺锦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