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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法院:冒酷暑千里执行 战果斐然
——湘潭县法院执行局跨省执行涉工程机械案纪实
作者:赵 江 赵 文 彬  发布时间:2019-08-23 17:07:05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的“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化解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积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由执行局政委赵紫剑领队率12名干警奔赴江苏省开展涉工程机械行业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江苏集中执行37件案件,总标的达7500余万元,均系湖南省高院指定执行涉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设备案件。并经湖南省高院审批异地执行,湘潭县法院高度重视,副院长冯革新组织执行局、法警队召开会议,认真制定执行工作方案,抽调执行局、法警队12名干警,组成苏北、苏南2个执行组,苏北执行组由政委赵紫剑带队,苏南执行组由副局长谭应援带队,并逐案制定了执行预案。

    7月28日上午

    执行组从湘潭县出发赶往南京市。傍晚的南京,热浪袭人,却丝毫没有影响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到达南京后,赵政委连夜安排部署,决定在南京分为5个小组,分别前往江苏省高院、南京市地方性银行、车管所、房产局、税务局、保险公司、公积金中心。完成南京的执行工作后,执行组立即按照苏北、苏南的分组部署开展执行。

    7月31日15时

    苏北执行组了解到被执行人蔡某某名下中联牌大型泵车被第三方控制,在泗洪县法院执行局的积极协助下,立即赶往搅拌站对被执行人的泵车实施扣押。“请你们立即退到道路两旁,不要妨碍法院执行”,宿迁市泗洪县某搅拌站内聚集了数十名群众,围在一台大型泵车前,其中还有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执行干警正在进行劝解说明。酷暑当头,路面温度高达五、六十度,仅仅十来分钟,执行干警和现场群众全身都湿透了。赵政委将老人和搅拌站负责人带到一旁,耐心说明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出具了扣押手续。最终执行干警成功将价值300多万元的泵车予以扣押。

    8月1日下午

    苏南执行组对被执行人刘某某进行司法约谈。执行员对刘某某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查封了其名下一台220吨中联牌吊车,没有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员对刘某某义正言辞的说道,“如果不配合法院执行,将依法对你进行司法拘留。” 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刘某某如实报告了自己的财产情况和吊车的位置,并主动将价值1000万元的吊车交给执行员予以扣押。

    8月3日上午12时

    执行员来到新沂市北沟镇田吴村被执行马某某家中。由于田吴村正在进行道路改造,前往马某某家只能步行。执行员在村主任的协助下,花了将近四十分钟才从村部来到马某某家中。马某某父母均患有语言障碍,只能通过纸笔进行交流。马某某在某混凝土公司工作时,公司以马某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台价值196万元的搅拌站设备,货款没有付清。现公司已停业,且无任何财产。马某某现在在外地打工,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员与马某某父亲制作了谈话笔录,并送达了相关执行文书。

    八月的江苏,街道上阵阵热浪铺面而来。执行干警不惧酷暑,不畏艰辛,一幕幕场景,正是执行员废寝忘食的执行缩影。苏北执行组与宿豫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深夜蹲守,准备拘留被执行人;苏南执行组在盱眙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的配合下,现场查封搅拌站设备;苏南执行组在浦口区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顺利拘留被执行人唐某……经过11天的持续奋战,执行组在徐州、连云港、宿迁、盐城、淮安、镇江、南通、南京、扬州、常州、泰州等11个地级市及25个县市区开展强力执行。执行组查询了37案60名被执行人在当地车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地方性银行、保险公司等的财产情况,并到被执行人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了走访调查。

    此次江苏集中执行行动,显著提高了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的影响力,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执行组在泗洪县、盱眙区、浦口区、宿豫区等当地法院的全力协助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执行人现场交付37万元、约谈被执行人6人、拘留被执行人1人、查封搅拌站设备2套、查封被执行人房屋6套(首查封4套)、查封工程车辆44台(有抵押权3台、首查封6台)、查封小车1台、扣押中联牌泵车1台、扣押中联牌吊车1台,控制财产金额5000余万元。


 

 
责任编辑: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