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四个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8月8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刑事审判业务学习暨工作调度会议,组织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刑事审判庭庭长及其他员额法官,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全体审判人员集中学习了《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由市中院的员额法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对1-7月工作进行了总结,对8-12月工作进行了指导、调度。
学习会现场
调度会现场
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卫平,副院长米朝晖对近期全市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