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为全面查摆并积极整改全市法院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的通知》和省高院活动要求,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方法步骤,提出工作要求。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卫平主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刘开奉作重要讲话,中院全体干警及基层法院相关领导参加会议。
刘开奉组长在会上宣读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方案》。方案提出整治重点主要围绕政治建设、队伍管理、审判管理、机关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监督执纪、风险防范这七个方面,整治活动分查摆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逐步深入。
贺卫平副院长在会上传达了最高院院长周强于3月21日在最高院机关的讲话精神,并结合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高院党组成员谭颂方在5月5日全省法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推进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提出了全市法院整治工作要求。他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强化为民执法理念,要切实解决文书送达、办公室违规接待当事人、保密意识不强、案卷归档不及时等问题,结合省高院下发的政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二十条的要求,每个干警包括临聘人员都要参加进来,确保各项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各基层法院要集合工作实际,在整治活动中摸排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措施,把整改活动切实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