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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新闻》: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录
作者:记者 刘桔元 通讯员 尹静  发布时间:2019-04-11 07:24:30 打印 字号: | |

    4月10日下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湘潭中院相关负责人现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大家比较关心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请问湘潭两级法院对此是如何把握的?

    湘潭中院刑二庭庭长毛世清:我们坚持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黑恶势力。一是严把证据关,坚持证据裁判,严格证据标准,确保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准确认定黑恶势力。二是严把法律适用关,严格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案件是否涉黑涉恶,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低认定标准。为了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和司法解释,我们设立了专门合议庭专职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并且不定期组织专题培训、业务交流、总结调研,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下一步,我们将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探索建立适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庭审程序,设置相对独立的举证和辩论程序,引导控辩双方就涉黑涉恶问题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以充分听取和吸收控辩双方尤其是辩方意见。

    记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问湘潭两级法院是如何保证审判效率的?

    湘潭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唐铁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审判管理。一是实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标识制度,专门刻印了涉黑涉恶案件专用章,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经立案即重点标识,全程跟踪,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二是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管理制度,实时掌握全市法院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动态,便于统一调度。三是审判人员集体努力,加班加点,优先保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效率。下一步,我们还将以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提升年”活动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效率。

    记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湘潭两级法院审判了哪些典型案例?

    湘潭中院刑二庭庭长毛世清:我们判决认定的13起涉恶案件中,石潭菜市场张议等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为典型的“乡霸”案件,法院对主凶张议依法判处死刑,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恶势力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的坚定立场和决心。岳塘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戴俊等9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系湘潭两级法院审理的首起“套路贷”犯罪集团案件。岳塘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经过一、二审,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戴俊等9人十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湘乡市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周仕明等12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案,系湘潭两级法院审理的首起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湘乡市法院和市中级法院经过一、二审,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分别判处周仕明等12人十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记者: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请问湘潭两级法院下一步是如何部署的?

    湘潭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唐铁湘:省、中央先后对我们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督导。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坚持高位推动,举全院之力,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问题整改,切实以整改推进工作,以整改提升水平。始终坚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从严从重从快打击黑恶势力,提高审判质效。随着经济社会的日新月异,黑恶势力也会出现新的组织形态和犯罪手段,对于这些新问题,要进行充分研究,坚持从黑恶势力的本质特征上把握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确保准确适用法律。进一步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坚持“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坚持依法严惩和“摧网毁伞”并重,瓦解黑恶势力的政治基础。更加注重司法建议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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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