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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本色不褪 初心不忘
——湖南法院司法警察人物群像
作者:曾 妍 尹 静 杨红晖 周盖雄  发布时间:2019-01-21 19:51:36 打印 字号: | |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湖南法院司法警察,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成为捍卫法律尊严、保障法院平安的钢铁盾牌。

    他们坚守岗位、默默奉献,他们承受委屈、甚至拳脚,他们不惧生死、果断决然,他们诠释着平凡而可贵、坚韧而闪光、勇敢而壮丽。这是责任,是担当,是使命,更是对“吃得苦、霸得蛮、扎硬寨、打硬仗”湖南人优良传统的具体诠释。

    “有他在,我们就放心。”

    “王队长,快来!6楼有人要跳楼!”

    2016年11月1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直属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王勇接到了巡逻保安的电话后迅速出动。

    原来,一当事人贺某就女儿的抚养权问题与前夫发生纠纷。一审法院将抚养权判给前夫,贺某上诉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贺某一时想不开,便从厕所的窗户爬了出去,站在6楼外的空调外机上,扬言要自杀。

    飞跑中,王勇拨打了119。赶到现场了解原委后,便开始给贺某做安抚工作。

    “女儿还等着妈妈呢,你千万不要冲动。”

    提及女儿,贺某心里最柔软的部分被触动,她后悔了。

    “但窗户太窄,她硬生生地挤出去,回不来了。”王勇对于那天的事还记忆犹新,空调外机的螺丝因老化已有些松动,贺某站在上面摇摇晃晃,随时有掉下去的危险。

    “必须马上把她拉上来,但我又不能往上踩。”来不及多想,王勇找来绳子绑在自己身上,砸开旁边的窗户,让3个同事拉着自己,爬出窗外,将贺某从空调外机上抱下来。

    “每次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有过激行为,王勇总是冲在前面,将突发事件化险为夷。”湘潭中院司法警察支队支队长李小贵说,“有他在,我们放心。”

    如果营救过程中贺某情绪失控,如果绳子没有拉住……和王勇聊及他不顾个人安危救人的壮举,他淡然一笑:“还算幸运喽,急难险重任务必须有人扛。”

    2008年,31岁的王勇从武警部队转业到湘潭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现任直属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我对警队工作很憧憬,这种半军事化的工作也很适合我。”

    每天保持临战状态,如遇突发事件,总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快速妥善处置。在法警支队工作10年,许多难题到了王勇这儿都迎刃而解。

    王勇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他的铮铮诺言:“我们的职责就是确保诉讼参与者的安全,确保法院的安全。”

    2015年7月10日,王勇像往常一样在巡查。他发现一位60多岁的老人坐在诉讼服务大厅里,眼神呆痴,不时干呕。

    “这位来访者许是在强制执行时见过。”王勇寻思着,于是上前与其聊天,询问相关情况。没想到,老人意欲轻生,已经喝了药。

    王勇立即报告支队领导和承办法官,同时,派出4名司法警察护送老人去医院治疗。由于不知道老人喝的什么药物,医院一时无法对症下药。王勇又带领队员在法院外围搜索。终于,找到了两个除草剂的空瓶。

    老人被抢救过来,一场悲剧得以避免。

    2018年1月,王勇在监控里发现一男子带了一把长刀在法院楼下徘徊,但找到男子后,却没有发现刀具。

    王勇带着队员在法院内外仔细寻找,不放过每一寸地方。最终,发现刀具藏在法院大楼外的花坛里。

    经过再三询问,这名男子是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准备在楼下对某法官行凶。

    “警务保障和安检工作必须确保万无一失,容不得丝毫差错。一旦失误造成的后果将无法弥补。”王勇时刻给自己敲警钟,“不知道突发情况什么时候来,我们能做的就是担起责任,规范履职,把工作做细、做到位。”

    近3年来,王勇处置突发事件40余次,承担安全检查1200余次,共收缴管制刀具12把、伸缩警棍1根、农药1瓶。多年来,湘潭中院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王勇把部队的优良传统带到了法院,不仅自我严格要求,还积极传帮带,影响了警队一大批人。”湘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卫平说。

    到法院报到后,他用一个月的时间迅速熟练掌握了法警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和执法实战本领。

    在2011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总队授衔培训和2014年晋衔培训中,王勇体能技能考核获得个人全省第二名,并被评为优秀学员。

    “看他打擒敌拳真是一种视觉享受,刚柔并济,恰到好处。”一同参加培训的同事熊瑛说起打擒敌拳的王勇,迅速化身一枚“迷姐”,“教练还经常找他商量动作,请他做示范”。

    由于业务能力过硬,王勇还负责全市司法警察的年度集训及支队日常训练培训工作。在他的带领下,支队干警业务技能和体能都有了很大提高,实现了参考率、达标率“双百”目标。

    2016年,全省司法警察大比武,王勇带领下的队员获得了女子800米单项第一名和女子800米团体第二名的佳绩。

    “刚”是怎样炼成的

    邵阳市区,彭刚和同事们在市区拍摄证件照,同行的一名老同志发现一个年轻人在偷东西,便大声制止。彭刚走出照相馆,见此情况,立即冲上前去追捕。嫌犯撒腿就跑。

    “我一接近他,他就拿小刀向后刺。”彭刚一边追,一边躲避随时会刺过来的刀刃。不知道追了多久,终于,当小偷跑到一段下山陡坡企图去捡石块扔向彭刚时,彭刚抓住他弯腰的有利时机,一个前扑将小偷扑倒在地,一翻扭打后,成功将小偷擒拿。

    此时,小偷几近虚脱,彭刚也累得气喘吁吁。当同事赶来时,才发现他已追了两公里多,其中一半以上都是山路。

    狂奔5条街,替市民夺回手提包;公交车上,制止正要盗窃的小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这个至今共抓获9名抢劫、盗窃犯罪嫌疑人的“爱管闲事”的人就是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警务科副科长彭刚。

    “时刻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是一名司法警察的宗旨。”彭刚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

    2017年7月1日,突降暴雨致河水猛涨,倒灌回流致法院周边形成内涝,1000多名群众被困其中。

    为转移受困群众,彭刚和同事们迅速组成抗险救灾应急分队。内涝区平均水深达2米,下面有很多的窨井,情况复杂。

    彭刚和同事们顾不上危险,划着皮划艇,毫不犹豫地冲下水,将受困群众一个个背到艇上。

    为了确保皮划艇在航渡过程中保持稳定,彭刚泡在飘着动物死尸和粪便垃圾的水中,慢慢推着皮划艇前进。连续奋战10多个小时,将所有群众顺利转移后,他才回家。因浸泡污水时间过长,全身都起了疹子。

    生活中的彭刚是个正义热心肠,工作中的彭刚是个果敢排头兵。

    执行攻坚中,彭刚协助承办法官一起到云南就一起合同纠纷扣划财产。

    富源县,下午两点,彭刚一行人刚走进银行,2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便冲了进来,扬言要殴打执行人员,抢夺法律文书。

    彭刚立即将法律文书护在胸前,并将随行执行人员挡在身后,让他们退进银行办公区,自己守在门口。

    “你们凭什么来扣我们的钱!”20多个人围住彭刚,不停谩骂、威胁、推搡……

    彭刚死死守住身后的那道门,直到半个多小时后当地法院前来增援,局势被控制。

    “当时这阵势,说不怕是假的。”彭刚告诉记者,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遭遇各种刁难和攻击,有时还要想一些“歪点子”。

    一次在广东执行时,当地某银行工作人员借口说领导不在,拒不配合执行。两个小时过去了,银行方依然态度强硬。

    “这么耗着不是个事。”彭刚严肃地对负责接待的人说,“如果你拒不配合我们依法执行公务,我们将对你进行拘留……”

    该工作人员见状,立即为执行人员办好了手续。几分钟后,执行款扣划到位。

    “当时就是唬人的。如果没有院长签发,我们不能随意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彭刚说,“如果这次扣划不到位,被执行人很有可能转移财产。”

    从警18年,彭刚协助参与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数千件,先后辗转18个省,行程1万多公里,执行标的额达1000余万元。

    执行中,彭刚当仁不让;庭审警务保障中,彭刚严格按照庭前制定的工作方案不折不扣贯彻。“我们必须时刻盯着被告人,一秒也不能分神。防止被告人与他人不当接触,防止他们逃跑或自残。”

    从警18年,彭刚圆满完成1700余起值庭押解任务,执行特勤任务数十次,处置突发事件100多起,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工作中的彭刚观察入微,思考周全,行动迅速。”邵阳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叶明建说,“他提出了很多利于改进工作的可行性建议。”

    在彭刚的提议下,邵阳中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了饮水机,禁止来访人带水进入审判大楼,有效减少意外发生。

    在彭刚的提议下,邵阳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进一步完善了枪械使用登记制度,固定管理人员,落实双人双锁管理。

    在彭刚的带训下,邵阳市两级法院司法警察熟练掌握了伸缩警棍的锁控、劈打等警用装备的实用技巧。他也把他琢磨出的一套完整有效的训练方法带到了刚刚结束不久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晋授衔培训班上,在全省得到推广应用。

    彭刚结合工作实际,并将实践提升到理论层面,撰写了《人民法院防范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探讨》等文章。该文在最高人民法院“探索司法警察队伍内涵式发展路径”征文评比中获奖。

    “有一种安全叫防患于未然”

    “轰轰!”

    2015年6月24日17时33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罗再良在办公室听到综合楼外发出一声巨响。随后,一股浓烈的液化天然气味道袭来。

    意识到事情不妙,罗再良跑到楼下查看,发现一辆小车失控撞上了大楼拐角处的天然气调压箱,导致天然气泄漏。他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和燃气公司电话,请求处置。

    在消防官兵用水枪稀释空气的同时,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罗再良带领物业安保人员协助消防官兵,利用法院机关室外的消火栓,拿出两支水枪进行喷射,稀释空气中燃气的浓度。

    19时10分,由于天然气浓度过高,一名消防官兵轻微中毒。罗再良一边安排人员进行抢救,一边叮嘱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每15分钟进行人员替换。

    虽然自己也感到了头晕,但罗再良一直坚持在一线,直到19时58分危险解除。

    罗再良,湖南高院司法警察总队保卫处处长。为什么能如此处变不惊?为什么能处理得如此专业?原来,他是2008年,带着消防部队工作22年的经验转业到湖南高院司法警察总队的。

    在他看来,法院安保必须更加规范与专业:“要像训练业务技能一样去训练安保技能,有一种安全叫防患于未然。”

    这不,刚刚从衡阳铁路运输法院等单位明察暗访安保工作回来的他喜形于色,“所到单位对安保工作高度重视,整改安全隐患投入大、力度强!全体干警安保维稳认识普遍提高。各项工作指标、制度、责任都落到了实处。”

    2015年,罗再良结合法院工作和中国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等,在全国首创人民法院安全检查培训上岗制度。3年时间,罗再良累计培训了3000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2000余人通过考核持证上岗,为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安保履职打下了坚实基础。

    接访人员忙起来不愿意使用固定接访室;极少数法院审判区与生活区未分开管理;法院监控室、消防控制室、警务执行指挥中心等重点部位没有专业安保人员值班……2018年10月,在维稳安保工作探讨班上,罗再良一一列出全省法院在安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了让干警更加直观地了解安保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保业务技能,近3年来,罗再良到50余家法院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他对近年来全国法院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剖析,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生动地讲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及法院采取的应对措施。

    办公桌上的《司法警察工作手册》已经被他翻得很是破旧。扎实的理论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罗再良先后制定并完善了《省法院机关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省法院机关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省法院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省法院机关处置涉诉非正常上访事件五项制度》等规范性文件20余个。

    保卫处负责机关安检工作,无论是面对当事人还是来访者,罗再良始终坚持用自己的言行维护着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刚到法院上班的罗再良遇上了上访“钉子户”——70多岁的李某。他不满法院判决,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持续到法院上访,几乎每3天就要来一次。看着老人独坐在大门口人行道上,罗再良主动上前交谈,但老人并不愿意说话。

    “热点冷处理,冷点热处理。”罗再良说接访没有什么诀窍,“来访人滔滔不绝,就默默地听他讲;如果闷不作声,就和他拉家常。”于是,从吃饭、住宿聊起,罗再良慢慢打开了老人的心扉。

    了解并详细记录了老人的情况后,罗再良逐级向领导进行专题汇报,湖南高院与衡阳中院、耒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召开了关于李某案件的交办工作会,相关法院分管院领导与会。

    会后,李某拉着罗再良的手一再表示感谢。罗再良坦言,直到现在,李某还是不理解法院的判决,但他对法院和法官不再有敌意了。“他偶尔来,我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打声招呼问声好。”

    “当然,工作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缠访闹访的当事人,没有办法讲清道理。”罗再良无奈地说。

    近3年来,罗再良成功组织处置突发事件20余次,协调接待、疏导劝解上访500余起,劝解上访人员4300余人次。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01/21/content_151205.htm?div=-1&from=groupmessage

责任编辑: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