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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本报评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作者:刘 曼  发布时间:2019-01-08 08:44:44 打印 字号: | |

    本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  刘 曼)今天,本报编辑部评选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详见四版)。通过再次讲述他们的感人事迹,重温这一年中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将榜样的力量继续发扬光大。

    这十位亮点人物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原审判长王锋永,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孟凯锋,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刑一庭原庭长赵江辉,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月梅,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鞠海亭,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少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长李庆军,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花石人民法庭庭长崔赣,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伍彤,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齐。

    在亮点人物中,有20年如一日奋战在基层人民法庭办案一线的崔赣,有通过不懈努力、坚持学习、总结审判经验终于成长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鞠海亭,有通过精细化工作方法高铁智擒“老赖”的八零后执行法官孟凯锋……

    他们,是全国法院系统的骄傲;他们,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忘我工作;他们,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倾力奉献。他们的事迹典型,影响深远。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9-01/08/content_150391.htm?div=-1

责任编辑: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