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下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就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市中院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出席会议,并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海林主持。
会上,审委会专职委员郑红宣读了《关于成立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廖迪文院长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院党组根据近六年来我院工作已取得的各项成绩和获得的各种荣誉,对标创建测评体系适时提出的最新奋斗目标,是进一步提升我院工作人员文明素质、单位文明程度、审执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开展创建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院、省委和省高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院审执工作健康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廖迪文院长强调,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全院工作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共同责任。大家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进入状态,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全力以赴投身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中去,努力实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目标任务!
会议还对“四责四诺”工作进行了再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