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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会专题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作者:尹静  发布时间:2018-08-27 10:21:38 打印 字号: | |

821日下午,市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相关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主持。

会议决定,成立机关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海林、贺卫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开奉,副院长米朝晖,审委会专职委员郑红、苏楚湘,调研员彭国毅任副组长。下设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办),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创建办主任郑红(兼),副主任陈敏,院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审管办、行政科、机关党委、法警支队、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司法技术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创建办要完成创建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协调、督査、总结、申报等任务。机关各部门为创建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按时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中的各项具体任务。会议研究制定了各项具体任务责任清单,将责任分解到人。

    会议决定,召开全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部署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动员大家结合本职工作,贯彻“四责四诺”要求,树立“创文”意识,在全院形成院荣我荣、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创新载体,强化宣传;要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同时,要建立考核机制、奖惩机制以及保障机制,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