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9点,湘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湘乡市经济开发区某公司出纳周某涉嫌贪污罪一案。该案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谭胜虎担任审判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担任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市纪委监察委部分干部、被告人亲属等100余人到庭旁听了该案的审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阳、近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与旁听。
庭审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认证,控辩双方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当庭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周某因犯贪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公司48万元。
此案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湘乡市监察委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审判机关进行审理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该案的开庭审判,标志着湘乡市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配合衔接机制已有效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