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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湘潭 代表委员助力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7-02 10:33:55 打印 字号: | |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湖南省湘潭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一方面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监督支持,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另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发挥代表委员的作用,架起了法院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

    建言献策 为执行工作献“计”

    “您好,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您见证执行……”近日,湘潭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陆续接到了湘潭中院的邀请电话。原来,湘潭中院邀请省人大代表陈献忠、胡艳娟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见证执行座谈会,就“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建言献策。

    在座谈会上,该院执行局局长崔昊向代表们介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背景和四个基本目标,并对2018年开展“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活动进行了汇报。

    代表委员们对全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纷纷给予肯定。

    “执行工作是否做得出色,与执行法官的努力工作是分不开的。希望法院能加强对执行法官的心理疏导,关心、关爱一线的执行法官,既要完成任务,更要珍惜身体。”胡艳娟关切地说。

    “法院更应该从总结高效执行模式、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等方面着手推进执行工作。” 陈献忠有自己的看法。

    湘潭两级法院注重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改进执行工作。2018年,湘潭法院对执行案件采取网络查控4101件,采取传统查控6942件,进入财产处置程序案件1896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09人,限制高消费4654人次,采取拘留138人次,移送涉嫌拒执犯罪5案5人,判决2案2人。

    见证执行 感受执行程序之“严”

    为了让代表委员更直接地参与到执行工作中,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今年以来,湘潭两级法院先后邀请36名代表见证执行7次。

    5月30日上午,岳塘区法院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周玲慧、省政协委员伍国强等一行7人参与见证执行活动。在实地参观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观摩执行指挥中心、了解网络查控系统的操作后,代表、委员们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纷纷提出了与执行相关的问题,该院分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均一一作答。

    “法院是否能在判决后提示当事人,如对方不履行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呢?”有代表问道。

    “岳塘区法院的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值得赞扬,希望法院能够继续促进执行案件质效的提升,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周玲慧感慨地说。

    5月31日,省人大代表张继军、湘潭市政协委员毛雅茜等一行4人在韶山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程见证执行活动。代表、委员们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的单兵设备见证此次执行的全过程。

    “现场找到被执行人毛某,对其办公室、住宅进行搜查。”执行现场的画面和声音同步传送到坐在执行指挥中心的代表委员们面前。

    现场执行人员按照程序对被搜查出来的物品进行核查、登记,并准备将毛某拘传至法院。执行人员再次对被拘传的毛某耐心做思想工作,劝说毛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最终未能劝服被执行人。

    鉴于毛某此前曾有多次失信行为,且未认识到自身错误等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针对严重制约和影响执行效率和效果的突出问题,湘潭两级法院将集中执行与执行规范年、涉民生、涉金融、执行积案百日攻坚等执行专项活动结合进行。在2017年涉金融执行专项活动中,执行完毕金融债权案件112件,执结标的额6.4亿元。

    深入现场 体验执行行动之“难”

    5月31日,湘潭县人民法院组织30余名干警,出动4台警车,对谢某、刘某夫妇因贷款抵押的房产进行“腾屋”,以便交付给该门面拍卖的买受人。

    今年4月,湘潭县法院依法张贴腾屋通知书。逾期后,承租人谭某某拒不配合腾屋,一直占用该门面,在多次劝说无果的情况下,法院将拒不配合腾屋的案外人谭某某予以强制带离,另一名非法占用该门面的案外人傅某也被强制带离。在对房屋内的财物经公证员公证后,由湘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湖支行组织搬运人员搬运财物,并暂行保管。

    历时1小时20分钟,湘潭县法院才顺利地把房屋的钥匙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笑逐颜开,连声道谢。

    当天,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7人在“腾屋”的现场,见证了此次执行活动。

    “作为人大代表,我很荣幸地被邀请监督和见证湘潭县法院的执行工作。在这次参与见证执行过程中,我感到湘潭县法院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执行干警依法执行,依法办案,所有程序都合法。”湘潭市人大代表谢英姿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党政合力 形成治理大格局

    2017年,湘潭市委、市政府两办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潭市综治委出台以中院为考评主体的《联合信用惩戒主体履职评分细则》,湘潭市委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院执行工作,为支持法院“决胜执行难战役”专项活动,开展“百案督导”工作。

    不久前,湘潭中院执行的交通银行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某大型零售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为地方知名企业,所属员工众多,处置不慎可能引发更多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通过做大量前期工作,排除了财产瑕疵和处置障碍,消除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经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于2017年以1.32亿余元顺利成交,实现了资产最大化。

    通过此案的顺利执行,交通银行成功收回1.32亿余元债权,降低了不良贷款率,被执行人资产也得到有效盘活,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湘潭法院积极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辖区基层法院院长向中院院长、两级法院执行局长向本院院长递交“基本解决执行难”责任书,明确院长、局长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正是通过党政合力的不懈努力,近三年来,湘潭法院共收执行案件18944件,执结14721件,结案率达80.35%。

    “湘潭两级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关键,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以强制性运用为保障,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努力如期实现目标。”崔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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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