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一小朋友去她经营的饭店内吃饭,上菜时服务员不小心烫伤小朋友,为此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最终,法官依法判处饭店经营者李某赔偿小朋友龚某1.8万余元,承担诉讼费360元。因迟迟未履行,龚某的父亲于2018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四查等措施,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仅有一张余额1000余元的银行卡。
6月7日,临近中午下班时,执行法官接到龚某的电话,称该饭店经营者李某在自家饭店内吃饭,请法院赶紧派人前去。
召集好人员,执行法官带上案卷立即出发。在饭桌上堵住正在吃饭的被执行人李某,并将其带到法院进行询问。
经过法官做工作释法析理,李某表示自己不是不给钱,现在也在想办法筹钱,自己确实一下拿不出这么多现金,希望法院能给予她多点时间。在等待了近2个小时后,李某仍未能拿出钱。法官以拒不申报个人财产为由将李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在搜身过程中,法官在李某的手机微信钱包中发现,李某仅6月的交易流水就高达3万余元,完全有履行的能力。
下午5点多,被执行人李某的朋友送来了全部案款,并当面交到申请执行人龚某父亲手中。法官鉴于李某积极还款,认错态度较好,当天下午即将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5月以来,区法院开展新一轮执行行动,面对涉民生案件、小额执行案件集中执行,截至6月10日,区法院共计执结262案,到位标的8343万元,司法拘留16人。下一步将紧密与公安、房产、车管等职能部门联系,利用技术手段加强查人找物能力,加大对大标的执行案件财产的清查与司法拍卖程序,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案件启动执转破程序。对未结执行案件将穷尽一切措施,加大执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