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乡市法院执行法官奔赴千里,成功执结三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罗某、吴某、株洲某公司三申请人追回工程款2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罗某等三申请人与天津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三案,进行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天津某公司是系列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大,如果不能及时执行到位,后续的案件也难以执行,于是通过精准查控,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银行账号。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役中,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由分管执行工作院领导亲自带队奔赴天津、北京两地,成功冻结天津某公司在银行的存款200多万元,其中包括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采取的罚款30万元。天津某公司在法院查询到银行存款的情况下,仍然声称公司没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关键时刻,湘乡市带队领导考虑到天津某公司系国有企业,又不在法院辖区内且距离远,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承办法官及时与天津某公司的总部进行联系,天津某公司于2018年6月8日派专人到法院来衔接,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天津某公司当场表示对法院扣划的程序没有异议,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至此,三起案件得到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