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9点左右,一位高个头、身材消瘦的男子在湘潭市岳塘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书柜旁查看案卷,办公桌上堆满材料。这位文质彬彬、书生相的男子就是岳塘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远。在上班短短半小时里,刘远已经成功处理了执行案件走款、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恢复执行立案、房产拍卖挂网等7件工作。
刘远正在处理的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胜诉之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一直未露面后,刘远到被执行人家中多次张贴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后也一直没理会。直到过年前贴完腾房公告后,被执行人联系刘远表示,有和解意向愿意配合执行,今天是过来敲定具体还款方式的。
“我一半时间在办公室,另一半的时间在外办案。”刘远介绍,执行工作与审判工作不一样,主要是让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兑现。除开要像审判庭室一样书写法律文书,查阅案卷外,最重要的工作是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依法处置或者通过多种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有还款意愿,我会尽量组织双方执行和解;如果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我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出行受限、贷款受限,情节严重的还会对其进行拘留。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执行方法,目的却只有一个,就是要让判决不再是一纸空文,就是要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才聊几分钟,刘远的手机铃音响起。接过电话后,刘远就收拾案卷匆匆赶往二楼法官接待室,又去接待另一纠纷的当事人。
郭敬阳(化名)父母在房屋征收后离婚,郭敬阳(化名)被判给母亲抚养,有一笔征收款被郭敬阳(化名)的爷爷领走了,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刘远通过耐心做工作,郭敬阳(化名)的爷爷最终愿意支付该笔征收款,但对利息部分不愿意承担,郭敬阳(化名)的母亲在利息方面不肯退让,由此现场引发了争吵。刘远先耐心地听取双方的意见,然后向郭敬阳的爷爷询问,郭敬阳是否还常去看他,关系如何?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刘远果断说,为了几百块钱的利息争吵完全没有必要,这笔钱也是给郭敬阳的,就当爷爷给孙子的压岁钱不就什么都想通了。爷爷很快接受了刘远的观点,双方就此言和。
“像这种家庭纠纷我们就不宜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工作不光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刘远说,通过司法拘留,被执行人可能会慑于法律权威履行义务,但这样会造成家庭的矛盾更加恶化,也不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法官不能一味追求案件执结,也要注重社会效果。
在3个小时里,刘远处理了10余起执行案件。面对着性格偏执、对立情绪的当事人,刘远总是耐心的听,然后提出一些执行方案,想方设法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中午12点半,刘远才仓促赶到食堂吃上中饭,紧接着又赶回办公室看案卷、起草法律文书……由于工作繁忙,刘远已经放弃了午休。下午2点半,他又赶着开党员组织生活会,4点半左右,再赶回办公室继续查看、整理案卷、电话联系当事人沟通执行方案、书写法律文书等。直到晚上8点,灯火依旧通明,雨水敲打着窗户,他才结束了当天的工作。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摩莱里”,这是一副挂在执行局走廊里的法律格言。像刘远这样的执行法官,在湘潭不在少数,他们常常日行百里,奔波于查人找物的路上,又或伏案疾书,起草着一份又一份的法律文书。他们是倾听者,听尽了人间的家长里短,他们更是执行者,守护着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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