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会议在韶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卫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韶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朝阳和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以及两级法院法警支(大)队支(大)队长、政委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法警支队政委傅正义主持。
会上,各基层法院就2016年司法警务工作开展情况及2017年工作安排依次进行了发言,并组织学习了《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星级警队复查验收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内容。中院法警支队代理支队长李小贵对2016年全市司法警务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对今年年初开展的警务督查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院引起重视,积极整改。同时对2017年全市法院司法警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特别对今年省院组织开展的星级警队复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各院迅即行动,逐一查漏补缺,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到位,确保全市所有警队全部通过五星级警队的复查验收。
贺卫平副院长指出,司法警察作为法院系统唯一的武装力量,要切实做好安保、押解、值庭等各项常规工作,努力为审判工作服好务。同时,他对全市司法警察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造就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司法警察队伍;二是要有过硬的履职能力,加强司法警察基本素质训练和装备设施的配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要有过硬的执行能力,司法警察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对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都能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