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有如艺术作品,需精雕细琢,既要重结果,又要重过程,如何做好执法效果文章,如何在执行中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完美统一,一直是湘潭中院执行工作致力追求的目标。最近,湘潭中院成功地执行了一件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执法效果体现了这种完美,深受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赢得当事人双方的赞誉,该案的成功执结,是湘潭中院全力冲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新探索,借力发挥,方法独到,效果良好,值得借鉴。
自2015年10月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省分行与某跨省大型零售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多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依约分9笔发放贷款本金12820万元。2016年10月,因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困难,无力偿还贷款,发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提前到期事件,交通银行某省分行宣布上述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向湘潭中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书确认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欠贷款本息1.32亿元。
2017年1月1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进行缜密的调研和精心的谋划,通过调查了解到该执行案件的三个情况。一是交通银行某省分行为商业银行,为湘潭市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作出了巨大贡献。2016年,正值湘潭市经济建设大好发展时期,湘潭市政府全力打造精美湘潭,该行已确定向湘潭市的地方建设投资150亿元的低息贷款意向,这无形是地方经济低迷后又一强心剂。但此案如不及时执结,该行4月份收不回该笔1.32亿元贷款,将直接影响该行不良贷款率突破临界点,从而影响上述贷款的投放,并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二是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是湘潭市大型零售企业,曾经的利税大户,现在因经营发生困难,除本案所欠贷款外还存在较多债务,其本来就希望通过融资盘活企业,担心贷款提前到期引发连锁反应,危及企业稳定,因此对处置抵押资产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此外,抵押财产系被执行人长期持有的自有财产,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改扩建、租赁等情况,因此处置抵押财产还要解决好各类复杂的问题,排除财产瑕疵和处置障碍。三是如何使被执行人抵押资产价值最大化,也是调研的重要内容。只有被执行人的资产价值最大化,才能解决因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才能使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才能使湘潭市发展大局不受影响,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在尽快找到一个合适买主。通过调查了解,政府资产公司有购入资产的先例,也有购入本案抵押资产的意向。
掌握相关情况后,执行法官决定走好“三步棋”: 一是思虑周全。充分关注到双方矛盾激化的态势,周密部署以防可能发生的各种隐患,排除执行中存在的障碍。二是释明到位。不厌其烦地反复分头做工作,释明执行工作中的法律规定和可能存在的问题,通过了解双方主张进而“对症下药”。三是外围“催化”。借助一切可以借助的力量,以求事半功倍的执行效果。
由于案件标的较大,影响也较为重大,湘潭中院对该案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作出重要指示,要把此案办成精品案件,法律程序严格到位,执法效果务求最好,执法办案中,法官要有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把办案风险控制到最低,要求高效、妥善推进本案执行。执行法官精心研究案情,制定了全面的执行方案。在确定了尽快推进抵押财产处置的整体思路后,进行大量了前期准备工作,如多次进行现场查勘,调取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进行走访谈话全面掌握情况等。
针对被执行人存在的抵触情绪,执行法官也做了大量工作,向被执行人讲明利害关系和利弊,通过妥善处置抵押财产,实现利益最大化,可以有效解决被执行人部分债务,如若拖延执行,拒不配合执行,只会是加重债务负担,使企业的困难局面进一步恶化。通过执行法官的释法说服和耐心规劝,被执行人转变了观念,愿意积极配合处置抵押财产。
要在较短时间内妥善执行本案,仅靠法院一家的努力是不够的。湘潭中院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案件,争取支持,寻求助力。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市政府召开协调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心连心集团问题,法院分管执行院领导亦多次参加会议。通过提交市国资委审核批复程序,认为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作出自主投资行为,可以参与竞拍本案涉诉抵押资产,有利于市城乡建设集团整合优质资产,最终确定了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参与竞拍心连心集团涉诉抵押资产。2017年3月28日,经公开拍卖,湘潭市城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13290.81万元竞得被执行人名下的抵押财产。由于前期工作部署到位,这起涉及金融机构和地方知名民营企业的的案件,最终在较短时间内得以妥善解决。
该案的成功执结,是法院精心谋划,充分利用联动机制,借力发挥的结果,取得了多赢的效果,及时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了司法保护,有力维护了湘潭的社会稳定,助推了湘潭经济建设发展,为湘潭发展环境和执法水平赢得了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