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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谢颖同志荣获湖南省“雷锋式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作者:尹静  发布时间:2017-04-11 17:28:00 打印 字号: | |
  在湖南省文明委、志工委组织的2016年湖南省“身边的雷锋”群众推选活动中,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谢颖作为湘潭两级法院的唯一代表入选,并获得湖南省“雷锋式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谢颖同志先进事迹:

  政治思想坚定

  谢颖,女,40岁,中共党员,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她长期从事党组织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在完成本职的审判任务的同时,带领所在的支部全面完成各项政治任务,其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所在的支部多次被评为优秀党支部。她多次深入基层,将审判实务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为基层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弱势群体反映的困难及时反馈解决。在一次下乡走访过程中,该同志了解到当地一位老人由于其儿子已去世,儿媳系外地人且下落不明,留下的非婚生女儿无法落户,由于对法律政策的不理解,从未出过远门的老人茫然在各个部门辗转奔波,该同志立即协助联系相关部门,引导其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并在事后多次找老人了解进度,为其收集材料,最终协助老人完成心愿,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业务水平精湛

  谢颖同志在审判一线工作近二十年,不管是条件艰苦的偏远乡下小法庭,还是在紧张繁忙的执行现场,均能坚持以人为本,恪守法官职业操守,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多年基层工作的磨炼,她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应对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曾主审多起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其敬业负责、平和亲民的工作作风为她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在处理广西劲酒酒业有限公司与湘潭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雨湖分局行政处罚一案中,面对错综复杂法律关系和各大媒体、新闻的关注,她在经过数十次的调查、多方查实推敲的基础上紧扣法律,沉稳地辩证析理,使这起全省首例因涉及商标侵权争议引发的行政诉讼得到公正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较好;在处理湘潭县某石料厂与县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中,该案矛盾激烈,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此时,恰逢她的父亲脑出血病危住院,但为不影响工作,她把照料父亲的人和事全部安排好后,从父亲的病床前马不停蹄地赶回单位,并顶住层层压力,和合议庭的同志冒着炎热一遍遍地跑现场、放弃休息时间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最终,这起诉讼标的近千万元的案件在她和同事们的努力得以调解撤诉结案,当事人和律师都为她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但是父亲却在这个期间离开了他爱的亲人,给她留下了深深的愧疚与伤痛。自古忠孝难两全,处理好父亲的后事后,她又全心全意地投入了工作。

  她自2010年4月进入中级法院行政庭以来,年平均结案在50件以上,所结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优秀率达99%, 2012年其所承办的案件在全省案件质量有两案获满分,一案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精品案件”,其撰写的判决书获得“司法公正湘潭行”组委会评选的湘潭市优秀法律文书,并获得2014年度湘潭市优秀人民法官,国家赔偿决定书获第一届全省法院优秀国家赔偿文书二等奖。

  综合素质优秀

  谢颖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长期担任院计划生育工作专干和全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干,尽职尽责,为我院与全市的计生工作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之间起到了良好的纽带作用,连年来我院均被评为全市计划生育工作优秀综治单位,她个人也多次被评为专项工作先进个人。谢颖同志勤奋好学,工作之余积极撰写信息论文等材料,其与研究室合作撰写的案例《工商行政部门举证责任的司法审查》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湖南审判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其撰写的文章获得全省法院“莲城杯”网络征文一等奖,在全市政治战线的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责任编辑:尹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