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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中院聘请21名特约监督员
作者:刘倩黎  发布时间:2017-03-07 10:16:49 打印 字号: | |
  • 座谈会现场
  • 廖迪文院长向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 胡署先副院长向特约监督员介绍执行指挥中心
  3月1日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向新聘任的21名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

  座谈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署先宣读了聘任特约监督员的决定,并介绍了湘潭两级法院2013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廖迪文院长为新聘任的特约监督员颁发了聘书。

  本次聘任的特约监督员均系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法院要注重历史老案的执行,既要维护好党和政府的权威,又要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如何很好的简化立案手续问题;如何处理好依法监督与独立办案的关系等。还表示,特约监督员的工作是建设性的,不是对抗性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搭好老百姓与法院之间沟通的桥梁。

  廖迪文院长指出,聘任特约监督员是提高司法公信力,拓宽监督渠道,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手段。全市法院将完善沟通联络制度,不定期邀请特约监督员旁听庭审、参与听证,通过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后,特约监督员们还参观了中院执行指挥中心。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刘倩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