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1-22日,国家法官学院行政审判与综合理论教研部施新州副教授, 省法院培训中心副主任、法官学院副院长陈伯奇, 省法官学院教务部主任周国军一行到我市法院就干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认识和掌握的基本状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调研。湘潭中院和韶山法院的部分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参加了调研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甘拥军陪同调研。
调研期间,与会人员对法院审判管理和具体工作中遇到的信访维稳、公平与效率冲突、司法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一起探讨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同时,与会人员充分肯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对法院各项工作具有实际指导意义,并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并以此来解决实际问题。
施新州副教授表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为解决审判实际问题提供了方法,同时指出,如何将其进一步与传统文化相结合,与时代相结合,更好地利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来服务法院工作是当前研究工作的努力方向。